“我們可以組成夫妻檔,就像小瀋陽那樣!”
“你以為我是趙本山嗎?你把這裡當《星光大道》?”
乍一看,你可能會認為,這樣的對話出現在國內某部小品、電影或電視劇中,但是,它卻出現在最近熱映的好萊塢動畫片《馬達加斯加3》中,國內觀眾看的時候不禁笑了。或許有人認為,一部商業片,能讓人笑,就意味著成功了。但“笑”和“笑”是不同的,有的笑是歡笑,有的笑,是嘲笑。在“地溝油”、“瘦肉精”、“雞凍”等等“潮語”的輪番轟炸下,我只能說,真的被“雷”到了,除了笑,還能有什麼表情?
字幕翻譯出現如此“雷人”的現象,或許跟當下整個翻譯生態有關。著名俄語翻譯家王智量先生曾感嘆,他每天辛苦翻譯得到的稿費還比不上一個護工的工資。現在,懂得外語的人越來越多,翻譯也就越來越不值錢,似乎只要懂外語,就可以搞翻譯。長此以往,形成惡性迴圈。譯者為了多掙錢,哪有工夫仔細琢磨?用一些流行詞彙敷衍了事的“雷人”翻譯勢必越來越多。
但也有人說,現在的中國電影“不差錢”,如此“雷人”翻譯的出現,根源還在譯者不夠專業。《黑衣人3》的字幕翻譯人員在博文中說:“這樣翻譯只是為了和大家一起娛樂一下,或許是我發揮過度了。”她要娛樂誰呢?當然是她想像中的觀影者,說到底,是要“迎合大家一下”。當然,在商言商,“迎合大家”無可厚非,問題在於,這樣的迎合,真的有價值嗎?隨著網路的發展,中國社會越來越有“娛樂精神”,不說別的,每一年網路上都會出現許多娛樂化的新詞。翻譯者想盡辦法在譯文中插入這些新詞,忘記了翻譯的出發點是要精確傳達原文的意思,只記得娛樂大眾,結果卻讓大眾起一層雞皮疙瘩,直呼“雷人”。
電影字幕的翻譯和其他很多翻譯不同,應該在忠實于原文和商業邏輯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比如好萊塢電影Ghost,翻譯成“人鬼情未了”。翻譯傳達的含義已經大大超出原文,但又是完全根據電影內容來的,並不會讓人覺得“雷人”。好的翻譯,應該讓人能夠更好地沉浸在電影故事中,而不是讓人分神——不斷地想,這是什麼意思啊?電影是集體創作的產物,電影字幕翻譯如果變成了譯者毫無顧忌的個人秀,只會喧賓奪主,消減了電影的觀賞性,從而也降低了電影的商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