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綜合素質評價別重蹈加分覆轍
近日公佈的河南高考改革方案明確,從2017年起,本科二三批次合批錄取,並逐步減少普通本科錄取批次。從全國看,目前已有27個省份公佈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數省份都有針對錄取制度的相關改革措施,不少省份明確將學生綜合素質列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因素。
高考改革事關國家掄才大業,也是青年人社會流動的主要途徑,其一舉一動都牽動人心。或許因為公眾關注度高,這些年來的高考制度改革並不激烈,已有的一些改革措施,除了文理不分科之外,諸如減少錄取批次等不過是程式之變,並沒有在考生和家長中間產生多大波瀾。而另一些意在全面考查學生素質的改革舉措,也容易遭遇“見招拆招”的“傳統智慧”,一經出臺就可能被積習裹挾、扭曲,遠離改革的主航道,甚至讓人擔心可能產生新的不公正。
譬如,將學生在校成績以及綜合素質作為重要的錄取依據和參考,方向沒有問題,但操作起來很難完全做到公平公正。在校成績還有一個量化指標,而綜合素質的人為操作空間較大,難以做到客觀,很多因素都會影響對“綜合素質”的判斷。這就像此前輿論紛紛質疑的加分政策一樣,只要存在某種制度的縫隙,難免會有人鑽空子。
一個學生的“綜合素質”究竟如何,確實存在“量化”與“評價”的難題。即便分成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幾個大項,在現實打分過程中也要多一些可操作性。不然,要麼都差不多,要麼有人借此尋找捷徑,人為影響評價,很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公眾的擔心並非沒有道理,高考制度能夠存續併發展的最大合理性,正在於它的公平公正。儘管每年都會曝出高考舞弊案件,招生腐敗的新聞也每每刺激公眾的神經,但至少就目前而言,高考還是比較公平公正的,任何改革都應該以此為出發點與歸宿,不能有所偏離。
這就意味著,高考改革不能只是單純考試製度的改革,而應該是綜合改革。既要從學科設置著手,立足於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也要“不遺漏每一個天才”,能夠發現某一方面表現卓異的學生。既要改革考試製度、錄取制度,給學生自主權,也要加快高校改革,賦予大學自主權。
當然,指望一項制度窮盡一切可能、封堵所有漏洞,並不現實。對於關係千千萬萬青年學子前程的高考來說,尤其如此。這就要求制度本身要有彈性、有開放性,能夠時時檢視自身、察納雅言、補救錯失並及時調整。一些省份的綜合素質考查應該起到探索作用,最起碼要避免這樣的考察重蹈高考加分的覆轍。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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