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鄭州市委辦公廳了解到,鄭州市委、市政府做出決定,建立領導幹部定期乘坐公交車制度。市委書記、市長、市委副書記、主管副市長每週至少乘坐一次公交車,倡議市黨政班子其他成員每週乘坐一次,市直部門領導幹部每週一天乘坐公交出行。機關公務車輛每週停運一天。(7月30日新華網)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考慮到“蝸居”辦公室並不能真實了解鄭州市交通擁堵問題,鄭州市委、市政府突破常規,敢為人先,建立領導幹部定期乘坐公交車制度。生活經驗告訴我們,對於新生事物來說,利與弊,褒與貶,是與非從來不會達到“勢均力敵”。“領導幹部定期乘坐公交”的制度飽受輿論爭議也早是預料之中的事。
有人嘲諷“真會開玩笑呀,你信麼”,有人貶其為“新一輪作秀大戰”。相比網友的“習慣性悲觀質疑”,筆者認為“領導幹部定期乘坐公交”這一點具有進步意義,至少敢於突破和設想,相比很多地區行政部門的“高居廟堂”,這一制度本身放開腳步的意義彌足珍貴。筆者納悶的是,到底由誰來監督領導幹部是否做到了定期乘坐公交呢?
新聞中沒有對此作詳細闡述,我無從知曉。只知道鄭州市“建立領導幹部定期乘坐公交車制度”。有政策考量是好的,但一個制度若想要發揮出制度效力,必須要有更為及時和有效的配套協調措施。對該事件來說,誰來監督和考核領導定期乘坐公交顯得尤為關鍵。如果沒人來監督或者監督乏力,將對整個制度的順利執行設置“隱形障礙”,無異於將對這一“示範工程”大打折扣,而後更推向紙上談兵,竹籃打水的不復深淵。
具體來講,鄭州市委、市政府在建立領導幹部定期乘坐公交車制度的前提下,應及時探索如何對領導幹部乘坐公交車的“出勤率”進行準確考核和詳細匯總。是依靠領導幹部的自覺自律還是成立獨立的考核組織機構?是聽取領導幹部的每週自我彙報還是發動媒體和公眾日常監督?並且,對各機構部門每週匯總上來的考核結果如何評比反思,如何對責任人進行獎懲,如何推動這項政策持續深入實施都應該成為政策考量範圍內的話題。
所以說,鄭州市建立領導幹部定期乘坐公交車制度的出發點是良好的。它可以使久居辦公室的官員深入到群眾中,聞民聲,聽民意,給官民互動添加潤滑劑。同時更有利於了解掌握鄭州市的道路交通狀況,採集到更多真實珍貴的道理交通資訊,方便日後政策決策。但必須警惕這一制度在實施過程中“拋錨”和“走樣”。為了避免陷入這樣的“輿論沼澤”,“誰來監督領導幹部定期乘坐公交車”顯然需要立即厘清,不容掩飾和規避。(網友:李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