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國土資源報消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鞏固房地產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決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進行考核與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中國新聞網10月11日)
又見“約談”,筆者理解大致有五層意思,一是有事要談;二是善而不談,工作做得差的才找你談談;三是先約後談;四是“避而談之”,即“圈子內的事”;五是“上找下談”,“約談”已演變為一種行政程式,一般都是有隸屬關係的上級找下級談或有管轄權的監管部門找管理對象談。即便作為行政程式,約談也只是問責前的一種“警告”或俗稱為“打招呼”,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問責,沒有必要作為問責的新規單列,難道說有關部門拿它作為一大“創新”與“亮點”?
人們都會有一系列的疑問,誰來約談;跟誰約談;約談什麼;什麼情況下約談。如果僅是內部掌握的程式,約談不公開,誰能說不是“泛泛而談”?誰又知道他們不是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邊吃邊談?約談不好,下面可能會有藥搽你的頭——“甚至追究責任”,公眾興許能看到一些跟進動作;如果談得很“投機”,誰也不知道曾有“約談”這回事。如此缺乏細節與個案連結的“約談”,對樓市問責到底有多大的作用,值得懷疑。
追根求源,“約談”出於紀監部門的“戒勉談話”,是實質性問責的前奏。而根子在香港那邊——香港廉政公署“請喝咖啡”。廉政公署的“約談”絕非大而化之的談話,“請喝咖啡”是開心事,但如果“喝咖啡”的邀請是廉政公署發出的,誰都會嚇出一身冷汗。廉政公署之所以使腐敗分子聞風喪膽,靠的就是不容置疑的權威和秘密偵查手段。通過與涉嫌職務犯罪者的正面接觸,或單刀直入,或劍走偏鋒,或巧妙週旋,或迂迴出擊,最終收集到確鑿證據,查實腐敗案情,將確有腐敗行為的官員扳倒。廉政公署曾對一名高官貪腐行為秘密調查9個月後,才在一天早上請他“喝咖啡”,對方如夢初醒。常聽說內地監督官員向香港學習查辦腐敗,可不能光學個皮毛,買櫝還珠。
樓市問責指向個案,“約談”才有意義。調控不能等著房價再上漲回頭來約談,應由政府部門對房價過高、民眾反映強烈的地區和樓盤展開調查。調查的內容為所有成本,最終依現行房價計算樓盤的利潤率,向社會公佈。政府根據其成本構成情況和利潤率對開發商實施具體的調控干預和後續監管。對違規虛增成本的,以價格欺詐違規行為予以處罰,責成作出價格調整。對成本畸高,隱藏貓膩的,由反腐部門跟進調查,對失職瀆職,官商勾結,與民爭利,坐地分肥的腐敗行為,堅決查處到人。見諸上述查處之中的約談,除了對被談話人進行警示、訓誡外,還可責令具結悔過或建議有關部門予以黨政紀處分。其約見談話結束還將向被談話人所在單位通報,並跟蹤了解被談話人的表現,視情作出處理,其效力與“請喝咖啡”相差無幾。這樣,調控政策方能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責必問,問則必嚴。(台灣網網友: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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