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於“領導帶班下井”的規定迎來考量。目前已造成26人遇難的河南平禹煤電公司四礦的煤與瓦斯突出事故,17日對外公佈有帶班領導,且事發頭天晚上23時入井,事發當日11時30分才升井。當日上午,事故搶險指揮部舉行了一個情況說明會,除了對最新的救援進展情況進行了通報之外,跟班、即“帶班入井”領導、平禹煤電副總工程師劉文彬也現身通報會,披露他在井下經歷事故發生以及展開救援的情況。最新的消息是26人已經遇難,井下還有11人被困,援救者認為他們生還的希望渺茫。(10月17日中新社)
在礦難發生之初,就有人發問領導是否下了井,事實是確有領導下礦了,這下一些人可找到藉口了——領導下礦還是止不住礦難的發生,這說明礦難的發生與領導無關,領導下礦對減少礦難並無益處。可領導下礦的意義並不在此,正如有評論員所說,領導下礦不是陪死,而是陪生,領導下礦的最大作用不在於減少礦難,而在於在礦難發生時,能夠組織工人儘快自救,減少傷亡的發生。事實也證明,這次在礦井中,帶班領導起到了作用,危機出現時他立刻組織疏散,只是危機的來臨遠比他的預料要快。
讓領導帶班下礦,根本目的在於希望通過領導下礦井,使領導能夠領略礦工的艱辛,能夠以更加人性化的態度對待礦工,尊重他們的生命權益。與國外相比,中國礦工的井下作業環境又差又危險,缺乏人性化的管理讓礦工們面臨的危險更大。若不改善礦工的作業環境,不增加對工人生命安全的保障,不尊重工人的應得權利,即便領導下礦,礦難會照舊發生。若這一切成為現實,領導何須親自下礦,礦難何以發生,礦工何以付出生命。
因為沒有做到對礦工權利的基本尊重,礦工面臨的危機增大了。在本月初實施《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以期改善煤礦安全狀況。但規定出臺後,馬上傳出廣西煤礦礦長提拔七名礦長助理頂替領導下井的消息。這說明礦長對自己的礦井有清楚的認識——井下非常危險,有著巨大隱患,領導下礦可能真的會“陪死”。但礦工每天都得經歷這樣的危險,煤老闆每天都在侵犯他們的合法權益。
曾經有人說,中國的礦難多是因為礦工太群窮了。這是一種混蛋邏輯,但它反映出一個事實——中國從事煤礦生產的都是窮人,即便那些國有煤礦的工人,他們也並不見得多麼富足,中國的礦業史,絕對是一部血淚史。在商人來說,能省則省,只有減少生產成本才能獲得更大收益。這使得他們很難投入更多資金來改善工人的生產條件,工人們拿著很低的工資,卻要付出巨大的勞動成本。
這次發生礦難的原因是,礦井發生瓦斯突出,對此,有人回應稱瓦斯是個世界性難題,目前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這或許是事實,但正如有人所問,不能解決,難道不能預防嗎?下礦之前不能做到有效排查嗎?每次出現類似問題,總有人會拿出“沒有國際標準”、“世界性難題”來說事,可是為什麼其他國家就鮮有礦難消息?他們不處理此問題嗎?前段時間,我們終於看到智利發生礦難,可別人卻創造了零傷亡的奇跡——這對我們來說絕對是奇跡,是一個“世界性難題”。
多給礦工一些安全保障,多改善幾分他們的工作環境,多做一些事前準備工作,多尊重一點礦工的生命,多一點人性化管理,或許中國也能創造礦難零傷亡的奇跡。(台灣網網友:戈海)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