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原副書記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對於省部級以下單位,新辦法除規定排量和價格外,還要求按人員編制定車輛的多少,但車輛不能固定到人。廳局級以下幹部,就按以前的規定也是不配專車,但現在很多縣鄉一級幹部配備專車,“那是違規”。(3月8日新京報)
每次公車管理的新規定一齣爐,身邊的人總要一聲嘆息,然後不屑一顧的說,耳朵割了拿鼻子聽!的確,近些年人們領教了太多的公車管理新招,同樣在現實生活中也沒少見公車私用的現象。對省部級以下官員用車監督的著力點不在於“專”,而在於“管”。
社會經濟發展了,條件大大改善了,相當多的政府部門公務車不僅能滿足領導外出工作之用,連中層幹部、辦事人員也能享受一兩回派車公辦。而隨著有車一族不斷增多,出腳就上車完全不成問題,少有因車輛問題誤了公事的。考慮到一把手公務繁忙,且大都忙的是大事,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相對固定一輛車給一把手使用也未嘗不可。只要確實屬於工作需要,確實有章可循,確實規範有序,民眾對官員公務用車,哪怕是領導專用也沒什麼可指責的,怕就怕“霸用”——只歸領導用,別人順路也別想搭車,甚至是公車私用,公車亂用。
某些官員職務不高,公車私用現象卻屢禁不止,廣為詬病。有公車送學、公車拜年、公車旅遊、公車上墳、公車婚喪嫁娶等等,對此人們噓聲一片,嗤之以鼻。而私用者卻屢試不爽,習以為常,權當是自家的一匹“騾子”。一次在外埠做了單位一把手的同學飯後請我一起逛逛,他讓駕駛員慢速開車一路陪著,逛累了就坐車回住地。我覺得很不過意,可看這位老兄得意洋洋,讀出的表情含義就是“不用白不用”!
公車改革一直在路上,有的地方動作還不小。比如河南省整治“特權車”,在全省取消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豫O車牌;廣州市準備在全市公務用車上安裝GPS,公車私用要按里程收費;杭州曾有一段時間取消單位公務用車,統一成立調度中心,按照級別發放車貼。然而,無論是遭遇爭議,還是淺嘗輒止,公車改革仍然是好事多磨,舉步維艱。其實,核心問題在於決心和信心,只要決策者真心想管,以零容忍的姿態對待“公車霸用”,就沒有管不住、管不好的公車。
對省部級以下官員用車,就是要在嚴格問責制度的前提下,將監督權交給公眾。像河南電視臺記者呂建福3年曝光數千張“特權車”照片那樣,讓公眾與媒體緊盯公車浪費和私用行為,反腐部門緊緊跟進查處到人,公開曝光。這樣就能對“特權車”說拜拜,遏制“三公支出”和公車腐敗的多贏之效就能顯現出來。當公車管理的新規有了強勁的執行力,制度的公信力也水到渠成。(台灣網網友: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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