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瀋陽)太原街一些大商場將一些慣偷的照片、姓名、年齡及犯罪記錄等資訊公佈在商場出入口,並上寫“嚴防小偷(嫌疑人)”幾個大字,引起眾人圍觀。許多市民拍手稱快,認為對於這些人人喊打的小偷,此舉無疑會給他們以沉重的打擊,但也有人表示這種行為涉嫌侵權,會給這些人帶來致命的後果。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爭論不止。 (2012年3月20日瀋陽晚報)
那麼,警方公開小偷照片究竟應不應該?
我個人觀點認為,警方公開這些“慣偷”真的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這樣將會有效地制止和避免更多的偷盜行為的繼續。
雖然小偷小摸,不犯大法,但這種人常常出現在我們百姓的生活當中,使無數百姓“遭劫”。如果這類人不被嚴懲,我們社會上“錢丟了”“衣服破了”“物品不見了”的類似現象將永無止境。
雖說小偷也有肖像權、名譽權,他們也有自己的“自尊”,雖說一些小偷也是迫於“家庭生計”,無奈之下才做出如此遭人罵的不良行為。但是社會如果對這類人不嚴懲,將起不到更好的教育作用,將不會使其“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瀋陽警方公開小偷照片真的很有必要。相信這樣定會使得一些小偷因為無顏而有所收斂,甚至有人將會從此改邪歸正,另謀正路。
而事實上,瀋陽警方自公開了小偷的照片之後,此地小偷確實在很大程度上收斂了,盜竊行為也少了,百姓們也都有了安全感。這是瀋陽警方在為百姓們著想,而不得不出此下策啊!必竟預防比打擊更為重要。您認為呢?(台灣網網友 馮文傑)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