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照片,一個雨天,一個女孩正在為乞討老人打傘。她被長春網友稱讚為雨天最美的打傘女孩。昨日下午,記者來到重慶路該女孩工作的餐廳,卻被告知女孩已被開除。(2012-06-19 城市晚報)
也許是社會對道德的饑渴,最近被冠于“最美”的好人不斷出現在道德高地,雖然有人質疑不要引發道德的審美疲勞,但是還是有了被譽為“最美女孩”被開除的發生。儘管報道中最美女孩被開除的原因,不能明確直接是因為其在上班時間給人打傘造成的,但是這個女孩的這個舉措無疑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那麼我們從中要思考些什麼?
就本事件來看,女孩的善心和愛心應該得到充分的肯定,如不是這點在人們心中共同的認可,該起事件也不會引發網友關注,並給小女孩喝彩。問題是小女孩在實行道德崇高的同時,如何和現代社會的一些秩序共振,這種秩序體現為法律法規,各種崗位的規範要求和管理制度,令我們思考。
打傘小女孩是在一家餐廳工作,她的行為是發生在她工作期間,雖然其行為符合道德的最高要求,但是嚴重違反了生活的秩序或者說社會的秩序,上班時間做了和她職責不一樣的事情,而且是有意而為之,這就形成了一種衝突,作為餐廳為了正常的管理秩序,以這個理由開除小女孩,也無可厚非。因為我們生存的社會不僅要道德來維繫,更需要一系列的秩序來維繫,如果沒有這個基本的秩序維繫,無序的社會,再有道德,人們也未必生活得和諧和美好。
但是還有一個現象值得思考,廣州的“舉托哥”不僅受到讚譽、獎勵,還被某大企業錄為員工,看來這兩件事反差很大,為什麼呢,我們看到“舉托哥”的行為,也是一種道德的最高體現,但是他不是刻意而為之,而是一種舉手之勞的,因此他受到了鮮花和讚美,體現了社會對他的這種道德行為的肯定。
那麼這兩種行為的既然不同的後果,是不是就能否定社會需要的“見義勇為”呢?不是的,見義勇為者有時也許和那位女孩一樣,需要擔負著某種秩序內的工作,但是見義勇為本身就是一種突發性的意外事件,見義勇為者的行為雖然對某種秩序有破壞,但是這種破壞是可以被認可的,他沒有刻意而為之,是一種善良的“違規”,和舉手之勞。這位小女孩執意要在上班時間給乞丐在雨中打傘的行為有著某種不同,因為她完全可以按照同行的忠告來行事,不至於對崗位的秩序惡意的損害,這是我們應該區分的。
由此可以看出,道德是社會需要,也是我們每一位公民都應該實踐的,在廣泛的空間內需要我們的行動,在某種時候不可避免的會帶來某種衝突,如何處理需要參與者的審慎,也呼喚更多的理解,不要因為做了好事沒有好的結果,那樣不僅是對道德參與者的一種損害,也是對社會道德的一種損害。儘管我認可小女孩被開除,但是還是要呼籲社會對這類問題給與更多的理解和思考,道德最珍貴的是舉手之勞,讓我們的社會更多一些理性、溫暖、理解!(台灣網網友:肖勇)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