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7天長假已經過去,我們的生活漸漸從春節的氛圍中回歸到了正常,但是在這其中各商家出售商品“漲”聲不斷,火車車兜售高價車餐“宰客”等等,這些趁著節日的火來對消費者打“節”的行為成為一種風氣值得我們深思。
中國是有著5000年曆史永久的國家對於節日的尤其是春節的重視程度是超乎想像的,春節意味著家人團聚,意味著一年中的辛勞開花結果,有句歌詞是這麼唱的有錢沒錢回家過年,但是在受著強烈傳統觀念影響的老百姓心中誰又能空著手回家呢?誰家願意過一個寒酸的年呢?
所以商家們正是看到了這一點,依仗著商品“供不應求”為藉口,大肆漲價讓消費者虧的有苦說不出,讓百姓一年辛辛苦苦掙的錢花的不免有些冤枉。筆者以為此風絕不可長,因為除了春節還有端午還有清明等等節日,此風若長,這些節日定會成為商家們的“盛宴”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
若急剎此風,工商等有關部門必須及時“亮劍”加強對商品定價的控制,存在隨意定價宰客行為商家要及時發現並制止,加強對此類行為的立法,從法律層面上對消費者進行保護,讓消費者在節日中不花冤枉錢,過一個更和諧美滿的節日。
控制物價也是對改善民生的落實,物價降低了百姓的錢包也就鼓起來了,錢包鼓起來了生活也就好起來了,所以急剎趁火打“節”之風利國利民。 (台灣網網友 李志斌)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