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主動讓人民群眾了解真實情況

時間:2013-03-27 08:26   來源:台灣網

  “我們共青城唯一的新華書店就要被拆除了。以後我們的孩子如果要買正規書籍,該到哪買?”25日,有共青城市民向本報反映,為給商業“讓路”,位於該市主城區南湖大道的新華書店即將被拆除。(《資訊日報》3月26日)

  據《資訊日報》報道,共青城新華書店是該市唯一的國營書店,始建於1995年,總面積達上千平方米。近20年來,書店為共青城市民提供了豐富的精神文化糧食。但是,為了商業利益,當地政府把該書店的地址納入了一個規劃商業地產項目。記者採訪中,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竟聲稱,新華書店地塊的用途,不是阿貓阿狗都可以了解的,這是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的。

  新華書店作為當地唯一的國營書店,屬於公共文化設施,是政府為了滿足人們公共需求提供的公共設施。新華書店為百姓購書、看書的提供了好去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豐富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作為公共權力機構,當地政府在決定拆除新華書店時應該充分考慮市民的需求,不能僅看眼前的經濟利益,忽視百姓的精神文化需求。

  同時,剛閉幕的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而往往地方政府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問題上卻沒做到這一點,在決策前不徵求人民的意見,沒有切實考慮群眾的切身利益,決策後引起民眾反對,從而造成人民群眾和公權力的對峙。當前,社會上一些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大多都是涉及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決策卻與百姓無關、百姓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造成的結果。政府在決策過程中沒有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權,這就導致政府與群眾產生矛盾。

  眾所週知,我國憲法保護公民的知情權,知情權又稱為了解權或知悉權,就廣義而言,是指尋求、接受和傳遞資訊的自由,是從官方或非官方獲知有關情況的權利,就狹義而言則僅指知悉官方有關情況的權利。因此,人民有通過正常程式了解政府資訊的權利。同時,記者的採訪活動也是公民知情權的延伸,記者有獲取資訊和傳遞資訊的權利。不管普通人民,還是記者,都是公民,而不是阿貓阿狗,都有按照相關程式了解政府決策的權利,當地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應該清楚這一常識。

  在資訊化社會,人民由被動變主動,隨時關注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資訊,從而做出自己的選擇。因此,地方政府在決策時,要讓人民參與到決策的過程中來,讓決策更科學化和民主化。同時,應該在職責允許的範圍內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增強政府決策的透明度。

  正如李克強總理3月26日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上說的一樣,政府要向群眾說真話,交實底。特別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資訊,要主動讓人民群眾了解真實情況。(張興旺)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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