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蔡英文執行的“臺獨”新政,兩岸關係日益樸所迷離,複雜多變,形勢日益嚴峻,國臺辦為此高度關注,並在新春的第一個記者會上對“臺獨”分子發出嚴厲警告:我們將堅持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決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的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
對於國臺辦發言人堅決“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堅決捍衛國家領土完整,13億中國人民表示堅決擁護,全方位支援。尤其國臺辦8日表示,《反分裂國家法》公佈實施以來,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當前兩岸關係形勢複雜嚴峻的形勢下,將堅持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讓人聽後感到特別振奮,在維護國家領土完整這個重大事件面前,我們完全有必要使用《反分裂國家法》,無論是誰,誰要打算將臺灣從大陸分裂出去,我們堅決不答應。
眾所週知,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臺灣之所以形成今天這種局面,是歷史殘留的問題。因而,當前明確提出臺灣要回歸祖國,是歷史潮流發展而確定的,也就是說,臺灣已經到了落葉歸根的時候了。面對兩岸同胞的一直聲喊,再也不能拖下去了,如果臺灣再不回歸祖國,那就是對不起列祖列宗,那就是犯罪。
《反分裂國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一部關於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法律,當天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並立即予以實施。該法律的主要內容是鼓勵兩岸繼續交流合作,但同時也首次明確提出了在三種情況下中國大陸可用“非和平手段”處理臺灣問題的底線。《反分裂國家法》僅適用於臺灣問題。
《反分裂國家法》首先明確了幾個重點:第一,海峽兩岸間處於分離分治狀態,而不是分裂狀態,海峽兩岸的主權都是中國完整的領土主權的一部分。第二,正因海峽兩岸都是統一的中國的一部分,因而說,中國的領土主權是統一的整體,沒有分裂,也不允許分裂。第三,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不僅根本否定了“臺獨”勢力的“一邊一國”的邪說;也是扼制“臺獨”、懲治“臺獨”的銳利武器;是根除製造海峽兩岸緊張局勢亂源,保持海峽兩岸間和平、穩定,不斷加強廣泛交流的保障。
祖國大陸為了實現兩岸統一的大政方針,轉化為國家立法,集中體現了全國各族人民不可動搖的反對分裂國家的堅強意志,因而具有最高的權威性。因而說,《反分裂國家法》,即是造福海峽兩岸同胞的立法,維護臺海和平以及亞洲和太平洋地區和平發展的立法。由於它有極強的懲治“麻煩製造者”“臺獨”勢力的功能,所以它又是有利於世界的和平事業,發展中國與世界各國友好合作關係的立法。
《反分裂國家法》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反分裂國家法》把祖國大陸多年來制定的一系列對臺方針政策法律化,表明瞭大陸方面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推進兩岸關係發展、致力國家和平統一的決心和誠意。在這裡嚴正警告民進黨,“我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臺獨’的立場堅定不移,願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來爭取實現和平統一的前景。”
《反分裂國家法》公佈實施以來,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當前兩岸關係形勢複雜嚴峻的形勢下,將堅持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可謂非常及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我們將堅持運用法治方式和手段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決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台灣網網友:趙虎啟)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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