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不僅坐不了高鐵、飛機,旅遊、度假、消費都受到了限制,還不能報考公務員……”昨日,記者從武漢市發改委、武漢市中級法院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武漢出臺史上最嚴懲治“老賴”舉措,41個部門聯手懲戒“老賴”。(2月14日湖北日報)
自2013年10月最高法院在全國推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以來,雖然在某些層面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果,但在我們社會活動的各個方面還沒有得到全面普及,甚至在有些領域還不知失信“黑名單”為何物,至於對“老賴”的嚴厲處罰便更無從談起了,可以說收效一般。
然而,制度就是制度,自然有其最嚴厲的一面,也必然有其切實發揮作用的一天。
此次,武漢市發改委、市中級法院、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管部、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武漢鐵路局等41個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涉及30項懲戒措施,聯手懲戒“老賴”,可以說這是史上最嚴的懲治“老賴”舉措了。至於其能否讓“老賴”回頭,就看它的執行力強不強了。
《備忘錄》涉及範圍廣、懲治措施嚴厲,包括個人在經營上、從業上、社會活動上等多個方面做出了詳細限制規定和處罰方式。另外對其高消費及其他消費行為也有所限制,例如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高鐵,限制住宿較高星級賓館,限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消費,限制購買不動產,限制在一定範圍的旅遊、度假,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
可以說,此規定如能真正徹底的執行,那麼“老賴”的一切社會活動均將受到限制,如果你是“老賴”,你將會感受到與社會格格不入,如果你再想當“老賴”,你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
由此可以預見,此新規如能真正得到推行,必將是懲治“老賴”的最有效手段,一方面會使“老賴”們無所遁形,另一方面亦可使人們“談賴色變”,進而嚴格規範自己的社會行為,遵守法律法規,執行各項制度和社會公德規範。
武漢市的懲治“老賴”新規理應得到民眾的支援,並應在執行力上再下功夫,迅速取得成果,總結經驗,並在全國推廣執行,讓全國人民一同對“老賴”說“不”,共同營造一個誠信的社會活動環境。(台灣網網友:周福明)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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