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一部分國人不願意買國產的東西,她們覺得最根本的原因是國內商品整體上品質比不上國外,難道“進口”比“國產”好那麼多嗎?
【深圳邊防查獲630噸走私凍品部分來自疫區[怒]】近日,深圳邊防支隊查獲一艘走私貨船,查出凍鳳爪、豬排、豬蹄、豬軟骨、雞翅尖、雞腳等走私凍品630噸,案值約3700萬元。部分走私凍品來自美國、巴西等地的疫區,一旦流入市場,可能對食品安全帶來隱患。該案已移交海關部門立案偵查。(央視記者魏星圖/龍宇翔)
我國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目前我國許多商場、超市的進口食品專櫃中,不少食品的外包裝上只有外文標識,消費者選購時只能依靠外包裝來猜測,對於食品是否過期也不了解,食品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也給一些含有不明成分的進口食品也堂而皇之地在市場中銷售。
進口貨的“套路”像新聞報道中的情況不少,提醒各位同胞,購買進口貨要小心辨別,特別是食品更要多留“心眼”,咱可不能盲目的“進口”,以免吃出事兒來,那可就得不償失了。(台灣網網友:曉霞)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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