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貪念被“套路貸”套路
昨天,杭州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集中向公眾披露近期破獲的一系列套路貸案件。這些套路貸,主要以放貸為誘餌,通過虛增債務、簽訂陰陽合同、虛假訴訟、脅迫逼債等方式(俗稱套路貸),侵佔他人錢財。(新浪網4月27日)
隨著社會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我們的金錢觀、消費觀、理財觀都在慢慢發生著變化,有時難免遭遇馬高鐙短水盡山窮之時,需要借款以解決遇到的問題。正是這個原因,以網路貸款、電話推銷貸款為主的套路貸悄然登場,其危害性不言而喻。那麼我們該如何避免被不法分子“套路”呢?筆者認為,莫貪心,莫有僥倖心理是關鍵。
據悉,套路貸的一般犯罪形式為:通過網路、電話、小廣告、熟人介紹等媒介宣傳推銷低息、低門檻貸款,營造民間借貸假像。被害人上鉤後,放貸人威逼利誘,巧立名目,採用誘騙虛開借據、偷加附帶條件、收取違約金等手段設置圈套。之後誘使受害人違約,最後對付公堂,索要借款和利息。有的受害人,借款3萬元,最後要還貸800萬。還有受害人,借貸不成,也要給付高額違約金。
俗話說“十賭九詐”,這句話用在套路貸上,恰到好處。套路貸案例顯示:幾乎所有受害人,都不知曉借貸後實際應該償還的金額,最後被追債了,才追悔莫及。人往往因為僥倖心理和貪念,對不知危害的事務,情願一試。精明的放貸人,早已部好圈套,等你進坑。
要徹底剷除套路貸,一方面,要加強社會宣傳,讓人們都知道套路貸的一般路數和危害性,提高防範。最重要的,還是我們自身在面對誘惑時要冷靜對待,不因貪念利欲熏心。相信套路貸終是兔子尾巴,長不了。(台灣網網友: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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