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露空姐遇害照片挑戰人性道德
據@平安鄭州消息,近日,警方在偵辦“空姐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件過程中,發現一張包含有受害人資訊的案件現場照片在網路上流傳,警方隨即展開調查。5月12日下午,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警方對郝某利、劉某洲、張某、張某超等四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5月14日《環球時報》)
“空姐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件已經告破,原本此案到此就應該結束了,可是網路上出現的一些被害空間的現場照片,卻讓此案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其實,從案件發生後,類似的現象就沒有間斷,網路上不僅出現了很多空姐的照片,還有人借著此事炒作,蹭熱度,比如山東魯能認為被害空姐係魯能球迷,還發文進行哀悼,雖然出於善意,但是也難題蹭熱度,借此炒作提升自身影響力的質疑,一些汽車經銷商也借著此事件進行行銷,還有二更食堂,在案件沒有偵破之前,就通過腦補的方式當起了斷案專家,發佈一些帶有明顯色情暗示的資訊,這些行為不僅是對被害家屬的二次傷害,也嚴重違背著基本的公序良俗和人性道德,而網路上類似的情況還有,比如,一味地關注和討論被害空姐的身材和美貌,甚至一些照片上被介紹為身材好,大長腿,有女人味等,這些關注行為已經淪為對被害者的褻瀆,對其家屬的傷害。這位輔警的行為也是這樣。其參與協助工作,就應該遵守相關的工作紀律和辦案規定,對死者有著基本的尊重和同情,怎能隨意拍攝和傳播被害現場照片?這無疑是對被害者的侮辱。這種行為也暴露出相關監管存在的缺失,在挑選協助人員時,有沒有經過慎重考慮,有沒有對協助人員進行考察,有沒有表明基本的紀律和規定,還有,為何協警會攜帶手機進入現場拍照,難道就沒有任何的禁止嗎?案發現場對偵辦案件有著十分重要的價值,這樣重要的場所,對進出人員難道沒有嚴格的審核嗎?怎能允許攜帶手機進入,並且出現拍照行為?這也暴露出相關方面的監管存在著巨大缺陷。
這位空姐年輕漂亮,其被害的確令人惋惜,但是卻不能只是站在其職業和外貌的角度去關注和關心此事,還應該站在對一個生命的尊重和同情的立場去看待和關注此事,從如何提升社會安全,如何完善法制等方面進行深入思考,這才是應有的道德和人性。
因此,空姐遇害照洩露,實際上洩露了相關監管存在的漏洞,在對洩露人員進行懲罰的同時,也應該對監管進行反思,積極採取措施,修補漏洞,建立起完善和嚴格的制度,這才是最關鍵和最根本的舉措。
多說一句,現在網路上仍然可以看到很多關於被害空姐的照片,包括身份資訊,不僅被害人的照片沒有經過任何處理,甚至一些案發現場照片,隱私部位甚至連基本的馬賽克都沒有,相關部門應該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清除。(台灣網網友:朱丹)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