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搞“黑公關”,良心不會痛嗎
據新華社電,每年維護上百家自媒體,單價從每年5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不交錢,就可能被黑。”一家汽車行業公司負責人吐槽。近年來,自媒體“黑公關”讓一些企業聞之色變。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自媒體靠“黑公關”獲取高額利益,有的一年能收數千萬元“保護費”。(10月29日《南方法治報》)
自媒體“黑公關”,一類是炮製謠言、撰寫黑稿,詆毀企業,然後到府“談合作”,索要“封口費”“保護費”,企業若給了錢就轉變風向寫表揚稿;另一類是接受別有用心的企業請托,利用人家提供的競爭對手的負面資訊撰寫文章,在自媒體或其他更多平臺發佈傳播,混淆視聽,迷惑公眾。這類自媒體,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近年來,遭遇自媒體“黑公關”的企業不在少數。與自媒體對簿公堂的案例頻頻出現。據報道,在去年天貓雙11等大型活動前,阿里巴巴就遭遇近五百個賬號9700余篇網路黑文攻擊,其中以所謂“二選一”和“壟斷”為名的惡意攻擊達4600余篇。途牛網、摩拜、小米等知名企業都曾對自媒體涉嫌“黑公關”提出訴訟。
自媒體搞“黑公關”是對企業正當利益、合法權益的侵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黑公關”一次蓄意攻擊、成功抹黑,就可能讓企業在產品打造、品牌宣傳、口碑維護等方面的多年努力毀於一旦。給被“黑”企業帶來的經營成本增加還是次要的,商譽是企業的生命,被“黑公關”毀壞的商譽花再多錢都難以恢復。
自媒體搞“黑公關”是在破壞市場秩序,帶歪輿論。企業間本應公平競爭,拿產品品質說話,而非造謠詆毀。自媒體搞“黑公關”就是在為不正當競爭助紂為虐。收了“保護費”還可能帶歪輿論,比如某企業在美國出現負面新聞,就讓“黑公關”生產傳播美國要打壓中國企業和企業家的網文,明明自己有問題,卻要上升到中美貿易戰層面。
搞“黑公關”對自媒體的危害也不言而喻,在幫助企業互黑互害之餘,自媒體也在自殘,靠“黑公關”獲取高額利益會透支網民信任,也在損害相關網路平臺形象。要治理自媒體“黑公關”,首先需相關機構和平臺有所作為,提升自媒體從業的準入門檻,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屢次出現問題的自媒體從業人員實施禁入。
不管是“黑”他人還是被“黑”,企業都要樹立正確競爭觀,摒棄簡單粗暴甚至違法的方式。妄圖抹黑競爭對手,疏于自身創新,縱有再強的公關能力,最終將被消費者拋棄。
根據刑法規定,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涉嫌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因此早有專家表示,自媒體搞“黑公關”已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是侵犯商譽的犯罪行為,處理自媒體“黑公關”,刑法不可再缺位。自媒體“黑公關”違法成本低、收益大,不採取斷然舉措直至刑事手段,是不能以儆效尤、剎住這股歪風的。而企業面對被“黑”要做好取證,及時提起訴訟。(台灣網網友: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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