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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未成年人網路安全,讓“暴力色情遊戲”走開

2019-04-19 08:54: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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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資訊人人共用,網路安全人人有責。保障未成年人網路安全,需讓“暴力色情遊戲”走開!

  在今天的電子遊戲產業中,以戰爭和暴力為主題的電子遊戲頗為普遍。德國《焦點》週刊曾報道,在電子遊戲這個巨大的市場中,80%的電子遊戲含有暴力和色情成分,令人震驚。隨著技術的進步,電子遊戲中的戰爭和暴力情節越來越逼真。玩家對遊戲中的殺戮和血腥場面漸漸習以為常。對於尚未形成完整道德觀念、缺少識別能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而言,“暴力遊戲”的危害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如在2012年震驚世界的美國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學校園槍擊案中,20歲的兇手亞當?蘭紮在槍殺28人後飲彈自殺,其生前就瘋狂癡迷暴力視頻遊戲;又如在湖南武陵山區的一個貧困縣,沉迷于一款暴力電子遊戲的15歲少年小唐,為了在現實中體驗虛擬世界殺人的“刺激快感”,將23歲的女鄰居小西殘忍殺害。大量事實證明:沉溺于“暴力遊戲”會使青少年走上犯罪之路。

  孩子沉迷“暴力遊戲”當然有自製力不夠,家庭教育不到位、不科學等因素,但網遊商在經濟效益的驅動下,忽視未成年人心智發展,也在客觀上加劇了未成年人的沉迷。要破解這一困局,當需加大法治力度。為避免青少年玩家受暴力電子遊戲誤導,一些國家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電子遊戲分級制度,通過對遊戲中暴力、毒品、性等元素的評定,將遊戲放進不同的等級箱,青少年可以在家長監督下選擇適合的電子遊戲。其中,歐洲、美國和日本都建立了較為成熟的電子遊戲分級標準。如美國20年前就通過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網路限制法案,強制要求網站設計者設置進入者提供年齡證明的障礙。並對網遊的監管重點放在避免遊戲中的暴力、血腥元素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為此美國娛樂軟體業實行分級制,即按照遊戲內容進行分級。評級委員會根據每款遊戲軟體和App的內容來進行年齡分級,具體分級級別包括幼兒(EC)、所有人(E)、10歲以上(E10+)、13歲以上的青少年(T)、成熟(M,指17歲以上)和僅限成人(AO)。日本有關部門規定遊戲賬號必須綁定信用卡,而未成年人無法獲得銀行信用卡,只能在獲得家長允許的情況下,使用家長信用卡獲取遊戲賬號。韓國從法律上限制未成年人在夜間玩網路遊戲。韓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強制遊戲發行商在淩晨到早上6時之間,停止向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網際網路遊戲服務。遊戲用戶必須用其身份證號碼進行實名註冊。對於年齡不滿16歲的遊戲用戶,網際網路遊戲運營者在午夜12時至上午6時之間必須自動強制其退出遊戲服務。

  遊戲不是天然的惡,但“暴力遊戲”任其氾濫,則可成為惡之源。暴力、色情、貪婪、玄幻……這些電遊已淪為不少未成年人荒廢學業、近視高發、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甚至誘發犯罪的“精神毒品”,嚴重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危害社會安定。

  期待我國抓緊出臺嚴格限制未成年人網遊的法律法規,讓青少年網癮病人或接近網癮的網遊依賴者走出虛擬世界;期待有關部門升級管控、強化執法,重點排查用戶數量多、社會影響大的網路遊戲產品,對價值導向嚴重偏差、含有暴力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堅決予以查處,以利劍斬斷“暴力色情遊戲”這一伸向下一代的黑手。(台灣網網友:王紅峰)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