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未在德雲社道歉說明會上現身的郭德綱,昨日淩晨以《有藥也不給你吃》為題撰寫部落格表示被打記者周廣甫“私闖民宅不對”、“偷拍不近人情”並稱記者採訪無記者證。另外郭德綱還寫道,打人事件後北京電視臺《每日文娛播報》相關負責人要挾他們“給五萬就不播出”。郭德綱對此很憤怒:“假公濟私利用新聞手段威脅利用,你們丟的是BTV的人,你們毀的是BTV的名聲。”對於郭德綱的部落格,其經紀人王海稱:“德綱的部落格一般是他自己寫”,並稱接下來的事務公安機關會來處理。《每日文娛播報》主編李林潔則稱:“誰和他們談到五萬請拿出證據,賠償要等治療結束才能算出數額來。”
《每日文娛播報》主編李林潔
“息事寧人”要拿出證據
郭德綱在部落格文中提到《每日文娛播報》相關負責人欲用五萬元“息事寧人”,昨日《每日文娛播報》主編李林潔在電話中稱:“無論是王海、郭德綱也好,他們和誰交涉的,請拿出證據來,和誰談的五萬賠償?在我看來,所謂的賠償我已經說清楚,現在沒有具體辦法給你具體的數,今天周廣甫還在跟警察做具體的傷情鑒別,接下來的治療是將來的費用,出來後才能給出一個明細。”
郭德綱經紀人王海
公安機關會來處理
德雲社副總經理、郭德綱經紀人王海回應稱:“我們已經做過誠懇道歉,北京電視臺方面能否接受我們無法左右。至於採訪中出現的細節問題,雙方各執一詞也是正常的。接下來郭德綱和德雲社還會照常演出,有關"打人事件"會有公安等機關處理。”對於郭在部落格中提出的“五萬元賠償”,王海說:“說賠償五萬,這個事情肯定是有的,在亦莊派出所和北京臺商量這事,對方都有提出過五萬的賠償額,但當事人沒有這個經濟實力賠。”至於有否“給五萬就不播出”的說法,王海稱:“他們沒有直接這麼說,只是說節目帶已做好,如果賠償和商討得當,可以大事化小。”
郭德綱部落格摘要
隱瞞真相暗自偷拍
郭德綱在部落格中首先承認弟子李鶴彪打人一事,同時他為弟子開脫道:“唯一缺點,好衝動,容易上當。”他認為被打者周廣甫是挑動李鶴彪的怒火:“你真不知道私闖民宅不對嗎?你真不知道你偷拍不近人情嗎?難道說我的地盤你是地主嗎?口口聲聲不拍結果暗地開機,當面有誆人之意,背後必有害人之心!”末尾還改寫宋詞:“月有陰晴圓缺,人有離合悲歡,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難全!”
堅稱未侵佔公共綠地
郭德綱堅稱未侵佔公共綠地:“當初買房時,開發商將小院用木樁圍起,我未擴寸地,僅將舊樁換做新樁而已。有人不信,請找來開發商理論,我隨時恭候!”
質疑記者沒有記者證
郭德綱稱該欄目多次偷拍激怒了自己,並搬出古法說理:“中國從漢朝的法律就規定:私闖民宅打死勿論。你有採訪的權利,我有維護隱私的權利。”隨後,他更拿出《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說理,質疑三位到府採訪的《每日文娛播報》記者沒有記者證。
拿視頻討價還價
郭德綱稱《每日文娛播報》第一次報道後雙方有交涉,電視臺方面稱是“疏忽”,但郭德綱說:“"文娛"將此事偷拍播出,我很難過。我拿他們當朋友,這麼多年的交情竟然不能正常渠道找我嗎?在你們眼中收視率就是一切嗎?”
郭德綱還透露道北京臺相關負責人曾拿打人視頻與其討價還價:“賠償五萬就不播出,不給五萬一會兒就要把事態搞大。而且一邊誘導我經紀人說話,一邊偷偷打開錄影機。”對此,郭德綱在部落格中寫道:“你們都是BTV的工作人員、部門的負責人,假公濟私利用新聞手段威脅利用,你們丟的是BTV的人,你們毀的是BTV的名聲,正因為有你們這樣的敗類我要說一聲BTV齷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