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陶晶瑩上午出席由“立委”洪秀柱主辦的“爸爸媽媽我要誰?子女最佳利益的審酌標準”公聽會。(圖: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9月1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國民黨“立委”洪秀柱今日上午舉行公聽會,探討父母離異時,法院該如何審判子女歸誰撫養照顧。藝人賈靜雯最近與前夫打官司進行跨海爭女案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視,出席公聽會的藝人陶晶瑩哽咽表示,“如果賈靜雯的案子都這樣判,我不知道臺灣未來的女人要怎麼辦?”
上午公聽會有多位島內的婦女團體代表、律師以及學者與會,但是藝人賈靜雯沒有出席這場公聽會。對於離婚夫妻爭取子女監護權,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表示,依照島內目前審酌的標準,是子女利益優先、父母利益退讓為原則,但是,子女利益最大化要如何評定,畢竟一項判決會一直延伸到該子女成年,影響甚遠。
陶晶瑩表示,她今天出席不是為了要聲援賈靜雯,一如她把判決書公佈在網站上一樣,她認為這場官司只是一個起點,標示臺灣島內未來女性在爭取小孩監護權上的弱勢,以及小孩不能言的痛苦。說到臺灣女人和小孩的困境,陶晶瑩一度哽咽,要臺當局行政部門和法官將心比心。
陶晶瑩說,美國法庭法官考慮賈靜雯丈夫孫志浩帶走賈靜雯之女梧桐妹,扣留護照,已經是擄人勒贖,當庭裁示孫志浩必須把女兒護照交給母親。但是島內的法庭完全無視于這件事實,還說孫家是基督徒寬大為懷,要賈靜雯在探視女兒時住到“寬大為懷的人家中”,這對賈靜雯會是多大的精神壓力?
陶晶瑩說,目前對於小孩利益最大化的認定、法官是否應該考慮到該考慮的條件,面對美國和臺灣島內不同地兩種判決,顯示出兩種不一樣的司法思維。針對徵詢子女意願的方式,陶晶瑩舉出自身例子說,要是小荳荳(陶晶瑩之女)也知道要選擇會跟她玩,而不是會管教她的人,但這就是子女的最大利益嗎?
陶晶瑩不認同這是家事外人不應插手的立場,她說,所有善良的人都應該被保護,所有不合情理的判決都應該被質疑。這不是一則演藝圈的八卦,而是大家都應該關注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