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紅:正確認識“反獨”階段的特殊性
“終統”鬧劇出場,對於任期只有兩年的陳水扁當局來說,表明“法理臺獨”已經成為其最後的“臺獨瘋狂”。宣揚“臺獨新憲法”草案、推行“公投新憲綁大選”、選舉前夕製造抬綠壓藍的“柔性政變”、在關鍵時刻製造事端實施“戒嚴”等鋌而走險的“臺獨”絕活,成為當前對兩岸關係的最大威脅。面對“臺獨”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重大隱患,從發表“5·17聲明”開始,到發表“四點意見”和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大陸完成了對臺工作重心的重大轉變,開始把反對“臺獨”分裂活動作為當前最為迫切和關鍵的任務,兩岸關係開始進入“反獨”階段。
正確認識當前兩岸關係的特點
隨著“反獨”階段的來臨,大陸提出的對臺工作新思維,第一次解決了兩岸關係的政治定位,認為兩岸關係現狀有“七個特徵”。一是兩岸沒有統一,無論是臺灣海峽隔絕來往,還是對峙下交流交往時期,都是沒有完成統一前的兩岸關係的存在和演變形式。二是大陸和臺灣同屬於一個中國沒有改變,不僅得到國際法和國際準則的肯定,不僅是大陸的立場,而且也見之於臺灣現有的規定和文件;既然臺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就不存在所謂大陸和臺灣誰吞併誰的問題。三是臺灣問題關係到國家的核心利益,中國絕不能分裂,中華民族絕不能分裂,這一條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作為領導人,不論是在臺灣還是在大陸,都應該承擔起對國家、對民族、對歷史的這個重大責任。四是“臺灣同胞是我們的骨肉兄弟,是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臺獨’分裂活動的重要力量”。五是“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依然是臺灣的主流民意,“維持現狀”是絕大部分臺灣民眾的選擇,兩岸同胞需要穩定的兩岸關係與和平雙贏。六是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在反擊“臺獨”勢力利用國際舞臺進行分裂國家活動的鬥爭中,國際社會的“一個中國格局”越來越鞏固。七是和平統一“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當今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潮流”。對兩岸關係現狀的描述,成為對臺工作新思維和確定現階段對臺工作基本框架的政治基礎。
在對兩岸關係現狀定位的基礎上,對臺工作新思維正確分析了當前兩岸關係的形勢。一是“臺獨”鋌而走險的可能性在增加。近年來,臺灣島內局勢發生了重大、複雜的變化,“臺獨”分裂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給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帶來嚴重危機,“臺獨”勢力及其活動日益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最大障礙,成為對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最大現實威脅,反對“臺獨”成為當前最緊迫最重要的任務。二是兩岸交流發展很快。經過20多年的發展,海峽兩岸的經濟交流和合作已經達到相當的規模和水準,顯示出蓬勃的生機,從而使兩岸同胞的利益和命運更加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這為兩岸共同發展提供了歷史性機遇。三是目前兩岸關係正處在歷史發展的關鍵點上,兩岸不應陷入對抗的惡性迴圈,而應步入合作的良性迴圈,共同謀求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機會,互信互助,再造和平雙贏的新局面,為中華民族實現光明燦爛的願景。四是陳水扁當局執政危機在加劇。島內反對“臺獨”的力量態勢有所上升,兩岸關係中出現了一些有利於遏制“臺獨”分裂活動的新的積極因素,臺海緊張局勢出現了一些緩和的跡象。五是兩岸對話和談判迄今無法恢復,終非長久之計。只要雙方談起來,凡是有利於維護兩岸同胞權益、有助於推進兩岸交流和合作、有益於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議題,都可以廣泛討論。在這個問題上,大陸始終持開放的態度。
“七個特徵”和“五個特點”高度概括了當前的兩岸關係態勢,正是根據這些論述,大陸完成了對臺工作重心的轉移,提出了以“四個決不”為核心的對臺工作新思維,強調反對“臺獨”是現階段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強調要繼續做好臺灣人民工作,強調要以務實靈活方式突破兩岸政治僵局。
充分認識“反獨”階段的特殊性
對臺工作重心的轉變,標誌著祖國統一大業分步走戰略的實施。反對“臺獨”進入關鍵時刻,一方面是“臺獨”當局“臺獨底牌”盡出,政治冒險的危險性在增加。一方面是祖國大陸出臺《反分裂國家法》,堵住“臺獨”的政治冒險之路。從形式到實質,從經濟到政治,從理論到軍事,雙方較量都進入關鍵時刻。推行“臺獨”和反對“臺獨”的鬥爭,是捍衛還是破壞臺海和平的激烈較量,是發展還是毀滅兩岸關係前途的激烈較量,是維護還是損害兩岸同胞根本利益的激烈較量。面對“反獨”鬥爭的艱巨性和複雜性,需要充分認識“反獨”階段的特殊性,增強開展“反獨”鬥爭的自覺性。
“反獨”階段和促統階段的最大區別在於,反獨階段是維持“1949年以來,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現狀,防止臺灣分裂勢力謀求“法理臺獨”而破壞兩岸和平穩定的格局,促統階段則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根據“一國兩制”構想,開始兩岸政治談判,結束“兩岸尚未統一”現狀,完成祖國統一。因此,“反獨”是要遏制“臺獨”勢力鋌而走險,促統是要通過談判完成兩岸統一,對臺工作的目標不同。從程度上看,“臺獨”是嚴重損害國家安全,晚幾年統一併不損害中國的核心利益,因此,後果不一樣。從實踐中看,只要臺灣當局同意“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反獨”即告基本成功,完成統一則要複雜、困難得多,因此,工作的難度不同。在反對“臺獨”的大目標下,只要是反對“臺獨”的人都可以成為“反獨”陣營的成員,只要是有利於反“臺獨”陣營發展壯大的人和事都要支援,只要是放棄“臺獨”主張和停止“臺獨”活動的人和政黨都可以團結。總之,掌握“反獨”和促統階段的特殊性,可以擴大反對“臺獨”的統一戰線,最大限度地做好臺灣人民工作,盡最大可能孤立“鐵桿臺獨分子”。
“反獨階段”的任務有三,一是維持兩岸現狀,抓住時機加快祖國大陸的發展,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既定方針,確保實現在2020年在2000年基礎上翻兩翻的目標,增強反對“臺獨”的政治、軍事壓力,有效遏制“臺獨”的政治冒險。二是發展兩岸交流,推動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加大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力度,做好臺灣民意的轉化工作,擴大島內反“臺獨”力量,壓縮“臺獨”的發展空間,增強反對“臺獨”的民意壓力,全面削弱“臺獨”的執政基礎。三是鞏固國際“一個中國格局”,鞏固與美國在反對“極端臺獨”問題上的合作,增加國際社會反對“臺獨”破壞臺海現狀的壓力,建立反對“極端臺獨”挑起戰爭的國際共識。“反獨階段”與中國和平發展新道路關係十分密切,實現翻兩翻目標的戰略機遇期幾乎與反獨階段同步,有關臺灣問題可能引發的危險點主要在這一時期,“戰”與“和”的選擇主要集中在這一階段。
從當前島內政治力量對比看,陳水扁當局推進“法理臺獨”缺乏實力條件。按照遊戲規則看,涉及領土、主權的“憲政改革案”,必須要有四分之一的“立委”提案,四分之三的“立委”參加審議,參加審議的四分之三的“立委”同意;半年後必須舉行“公民投票”,有50%以上選民參加,參加“公投”的選民有50%以上同意。從體制內看,泛綠軍不具備動員兩個“四分之三”、兩個“半數以上”的實力,或者說沒有通過的希望。陳水扁當局如果一意孤行地利用執政條件,違反立法程式搞“法理臺獨”,將逼迫大陸被動使用《反分裂國家法》和反擊措施。
當前,“臺獨”已經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突出因素,為有效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這就需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全面深入地貫徹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和《反分裂國家法》,繼續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不斷擴大兩岸人員往來,積極發展兩岸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努力推動兩岸關係朝著和平穩定的方向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維護國家安全。
(來源:華夏經緯網)
編輯: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