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博東:“說謊者”究竟是馬英九還是李登輝?
日前,因大腸癌開刀在家靜養的李登輝不甘寂寞,針對馬英九說“‘九二共識’是李登輝執政時定下的根”,非常不滿,跳出來澄清說:他已經公開講過幾十次,“沒有九二共識”。還稱,當初參與的已故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也說沒有,前“陸委會主委”蘇起也承認“九二共識”是他自創的。
說謊的究竟是誰?是馬英九還是李登輝?這不僅涉及到“人格”問題,更是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不可不辯清楚!
首先應當說明,對於“九二共識”的具體內容,兩岸官方歷來有不同解讀。大陸方面解讀為: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而臺灣方面則解讀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儘管兩岸雙方對“九二共識”的具體內容解讀不同,但不能因此而否定一九九二年兩岸確曾達成“九二共識”。“九二共識”之所以寶貴,關鍵就在於其核心是“兩岸一中”,而精髓則是“求同存異”。並據此而奠定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促成了兩岸的制度化協商談判,達成了多項重要協議。
其次,“共識”是在一九九二年兩岸兩會香港會談及其後雙方多次交換函件所達成的,而給這個“共識”命名為“九二共識”,則是二○○○年四月底的事情。換言之,達成共識在前,命名在後。李登輝蓄意偷換概念,把蘇起承認“九二共識”這個“名詞”是他自創的,說成是“蘇起也承認‘九二共識’是他自創的”。李登輝為了否認“九二共識”,居然無恥到這種地步,作為當年李登輝部屬的蘇起先生,此時此刻不知作何感想!
至於說到辜振甫先生也說沒有“九二共識”,更是迷天大謊!試舉幾例:
1998年5月,辜振甫在美國演講時說:“1992年雙方就‘一個中國’取得各自表述的共識”。(注:當時尚未發明“九二共識”的名詞)
2000年4月29日,辜振甫表示:兩岸應回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重新啟動兩岸談判機制”。
2000年4月30日,辜振甫在汪辜會談七週年記者會稱,臺灣所認知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概念,重點在於兩岸“對等分治”。
2001年3月1日,辜振甫答記者問時說:1992年會談期間兩會曾先後交換十三個版本的表述方案,隨後並有口頭表述方案,大陸稱雙方已達成“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但臺灣所理解的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以口頭表述”。
2001年4月又說:“當時達成的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
2003年4月再次明確強調:“1993年辜汪新加坡會談能夠實現,是因為九二年香港會談的相互諒解,稱為‘九二共識’”。
如今李登輝和蔡英文全都睜眼說瞎話,一口咬定辜振甫先生“也說沒有‘九二共識’”,無非是欺負往生者不會說話!
豈止辜振甫先生,其實在民進黨執政者時期,上至陳水扁、呂秀蓮,下至黨主席謝長廷,包括“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本人,全都不同程度地承認過“九二共識”。例如:
2000年5月1日,即將就任“陸委會主委”的蔡英文就說:“‘一個中國’絕對是兩岸必須面對的問題,不能回避”,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否是唯一的解決方案,還有討論的空間”。
2000年6月27日,陳水扁在接見美國亞洲基金會會長富勒博士等人時表示:“新政府願意接受海基、海協兩會之前會談的共識,那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2000年6月29日,民進黨主席謝長廷表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事實上就是臺灣的政策。
2000年7月6日,“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在“立法院”答詢時稱:“九二年一個中國的共識”是“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強調的是“各自表述”。
2000年12月8日,呂秀蓮在高雄縣(今已合併為高雄市)演講時引述了一份文件,公開承認1992年8月1日,臺灣當局“國統會”確曾依據“國家統一綱領”做成決議文,該決議文明確承諾:“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並稱“臺灣固然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只是呂秀蓮又妄稱,“‘九二共識’是舊政府的承諾,是舊政府的事,新政府可以不接受”。
馬英九之所以說,“‘九二共識’是李登輝執政時定下的根”,其所本正是呂秀蓮當年所引述的這份臺灣當局的重要文件。這份文件是在1992年8月1日由李登輝親自主持召開的“國統會”上所核定的,題為《關於“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白紙黑字,證據鑿鑿,豈容李登輝抵賴!
行文至此,臺灣島內藍綠雙方關於“九二共識”的爭議,究竟說謊者是誰?馬英九還是李登輝?已是不言自明矣!
我們要說,出於“臺獨”立場,李登輝和蔡英文等綠營人士,盡可以不接受“九二共識”,但不可以篡改歷史,否認“九二共識”。(作者:徐博東,北京聯合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