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正方: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帶來三大利好
8月31日,兩岸簽署《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得以建立。華廣網9月4日刊載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經濟所所長石正方的專論文章指出,這意味著兩岸金融深化合作又邁進了關鍵性的一步,並將促進兩岸投資貿易和人員往來便利化,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及其他領域交流深化發展。
全文摘編如下:
8月31日,兩岸經貿制度化協商又傳佳訊——《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下稱《備忘錄》)得以簽署,兩岸貨幣管理機構同意以《備忘錄》確定的原則和合作架構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雙方認可《備忘錄》生效之日即表明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正式建立,並將在後續合作中不斷完善該機制。這意味著兩岸金融深化合作又邁進了關鍵性的一步,並將促進兩岸投資貿易和人員往來便利化,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及其他領域交流深化發展。
《備忘錄》的簽署,將為兩岸經貿帶來三大利好:
1.利好兩岸金融合作,為臺灣金融業發展注入活力。
兩岸金融業合作雖自2009年《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MOU)和2010年《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簽署以來,取得令人矚目的成果,在銀行、保險、證券投資等金融領域合作都取得了較大進展,但相較于兩岸投資、貿易等實體經濟合作,兩岸金融業合作仍嚴重滯後,兩岸金融合作進程需進一步加快。
目前兩岸金融合作既存在政策性障礙,也受金融監管、金融法規及金融統計等技術因素不對接的影響,需要專業化協商推動建立相應機制和制度通道。《備忘錄》的簽署就是其中制度性突破的重要環節,由此建立和完善的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首先是在業務合作層面,將為兩岸金融機構互開相應幣種代理賬戶,辦理存、兌、匯、結等多種形式業務,以及辦理雙方法規許可的其他業務開啟市場空間,未來隨著新台幣、人民幣清算合作的擴大,兩岸貿易及金融活動將進一步拓展和深化;而兩岸金融機構的貨幣合作業務往來也將有助於兩岸金融業建立競合夥伴關係,累積互信,深化業務合作。其次是有利於兩岸規避金融風險,強健各自金融體質。兩岸貨幣不能直接兌換和清算,而鬚根據美元匯率間接處理相應業務,不但增加匯率折損,而且要承擔美元匯率波動的風險;兩岸之間不能“幣”暢其流,滿足在對方市場的需求,因而滋生“地下金融”等黑市交易;等等。從這個視角來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建立有助於兩岸貨幣風險防範,打擊地下金融,同時可保障兩岸銀行貨幣回流,從而促進兩岸強健金融體質。
《備忘錄》的簽署,將為臺灣金融業帶來更多的商機。因為由此建立的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一方面將促進臺灣地區人民幣業務的開放與發展,為臺灣金融業帶來新的業務增長點,從而提供臺灣金融業依託人民幣拓展國際化商機(包括人民幣的理財、資產管理、貿易結算等三大方向),發展“兩岸特色金融”;另一方面,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實現兩岸貨幣直接交易,將開啟兩岸金融貿易正常化,有助於臺灣依託兩岸經貿往來衍生的龐大資金需求打造“人民幣離岸中心”,為臺灣金融業注入活力。
此外,《備忘錄》簽署推動兩岸突破貨幣貿易往來的制度瓶頸,將為兩岸更廣泛領域的金融合作創新提供契機。值此形勢下,海西區廈門和平潭等“兩岸特區”在兩岸金融合作領域的先行先試將獲得更大揮灑空間。
2.利好兩岸投資、貿易和人員往來便利化,促進兩岸產業深化合作。
兩岸交流歷經30多年的長足發展,投資、貿易和人員往來已形成相當可觀的流量規模,特別是近年來兩岸經濟合作和社會文化交流朝向縱深發展,包括ECFA啟動後兩岸金融業交流合作更是日新月異,對兩岸貨幣直接兌換、交易的需求十分迫切。而《備忘錄》的簽署,突破了兩岸貨幣交易、流通合作的制度瓶頸,兩岸投資、貿易、人員往來所衍生的資金需求可以選擇使用本幣結算,不必再經由第三方貨幣(美元)折算,從而有助於降低兩岸企業和民眾在投資、貿易和匯款等方面的交易和結算成本,同時有利於減少匯率風險,為兩岸經貿和人員往來提供便利。
兩岸貨幣直接清算的制度突破,不僅有利於促進兩岸投資、貿易以及相關商務運營活動的效率提升,而且將有利於兩岸企業在對方境內的融資活動,為兩岸實體經濟合作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援,從而對於深化兩岸產業合作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