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共中央臺辦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與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共同舉辦、南京大學臺灣研究所協辦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發佈十週年紀念活動在南京舉行。上海臺灣研究所所長、上海市臺灣研究會會長俞新天研究員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回顧與展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論文“兩岸“和平協議”是否能簽署的回顧與前瞻——紀念《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發佈10週年”,摘編如下:
2005年舉行的胡連會及達成的共同願景,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奠定了共識基礎,也為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實現合作鋪平了道路。它代表兩岸人民爭取和平發展的最大利益和深切心願,指引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10年來它的意義更加彰顯。尤其是2008年以馬英九為首的國民黨執政後,兩岸關係真正進入了和平發展的良好局面,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擴大臺灣參與國際活動也不例外,值得總結經驗,以便克服困難障礙,爭取更加美好的前景。
一、擴大臺灣參與國際活動的成果與經驗
胡連會《共同願景》中的第四點為:“促進協商臺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 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討論臺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包括優先討論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活動的問題。雙方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逐步尋求最終解決辦法。”正是在這精神之下,在對外事務中,兩岸領導人都提出了新的思想和主張。
馬英九于2006年、2007年提出了“活路外交”(modus vivendi)模式,即“Engagement”(交往)、“Economy”(經濟)、“Elasticity”(彈性)、“Equality”(平等)。他在2008年的就職演說中首次提到“和解休兵”,後來臺對外關係主管部門負責人歐鴻煉進一步解釋為“兩岸休兵,外交共榮”。其目的是拓展與相關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實質關係,主要是與美國、日本、東南亞和歐洲的關係。其途徑為:首先以改善兩岸關係為突破口,尋求打破兩岸在國際上爭鬥的局面。其次把兩岸關係改善的成果或経驗,延伸到外交領域,在國際場合創造雙贏。再次以不破壞兩岸關係為前提追求臺灣的對外活動空間。最後以臺灣擴大涉外活動來進一步緩和兩岸關係。
胡錦濤在2008年12月31日的重要講話中,也提出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在對外事務中的合作思路,主要有:首先通過建立更加密切的兩岸經濟合作機制,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同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相銜接的可行途徑。其次維護國家主權,協商涉外事務。具體包括維護臺灣同胞在國外的正當權益,駐外使領館加強與臺灣同胞的聯繫,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了解臺灣同胞對參與國際活動的感受,重視與之相關的問題。避免不必要的內耗。視需要進一步協商臺灣同外國開展民間性經濟文化往來。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通過兩岸務實協商安排臺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最後,國家完全統一是中國內部事務,不受外國勢力干涉。
在兩岸和平發展的新思路下,自2008年以來擴大臺灣國際活動有了相當的成果。臺灣前副領導人、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出席APEC會議,後來又有臺灣前副領導人蕭萬長出席,提升了參與層級。而且每次APEC會議,兩岸都舉行“胡連會”、“習連會”、“習蕭會”,顯示了兩岸的默契。2009年臺灣以“中華臺北”名義成為世界衛生大會的觀察員。臺灣于2009年分別在高雄和臺北舉辦了世界運動會和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2010年,在上海舉辦的世博會上,臺灣有三個館參加了展覽,受到了觀眾的熱烈歡迎和高度評價。2013年臺灣參加國際民航大會。2013年臺灣與新加坡、紐西蘭協商簽訂了經濟合作協議。2014年國臺辦與陸委會領導人實現機制性互訪會面後,又開始對臺灣參與區域經濟合作進行研究。
儘管兩岸和平發展僅有7年的時間,兩岸在擴大臺灣參與國際活動方面已成果卓著,實屬不易。本人不揣淺陋,總結以下經驗。
第一,兩岸的領導、智庫和精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問題上達到基本共識。馬英九不僅承認“九二共識”,而且否定了“兩國論”,否定了兩岸之間是“國與國”的關係。他說:“我們基本上認為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兩個中國,而是在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但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點非常重要,所以也不能取得任何一個外國,包括墨西哥在內的雙重承認,我們一定是保持和平與繁榮的關係,同時讓雙方在國際社會都有尊嚴,這是我們的目標。” 他也談到了兩岸實際上是一個國家兩個地區的關係。在臺灣有人鼓吹,主權來自人民,既然臺灣人民有了民主選舉,自然享有主權,是混淆視聽的謬論。人民雖然是主權的法理來源,但人民不具有主權,也就沒有主權意義的涉外活動,只有國家才有主權,這點連某些主張“臺獨”的人也不得不承認。
第二,只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在涉外活動問題上達到共識或默契,臺灣的活動餘地才會更加廣闊,實質性參與才能更加順利。臺灣當局和精英都承認,過去7年臺灣涉外活動的擴大,與大陸展現善意和兩岸配合默契分不開。雙方把兩岸關係放于對外關係的位階之上,因為除此臺灣基本無法在國際上進行涉外活動。胡錦濤曾說:“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其中深意並非只強調了兩岸人民的血緣、歷史和文化的聯繫,而且包含現實意義和兩岸在國際上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第三,兩岸在涉外活動問題上,表現出務實性,靈活性、共同協商,平等尊重,取得了成果。兩岸官方在涉及這一敏感問題時,磋商仍有難度。然而通過務實而靈活的處理,最大程度地求同存異,較圓滿地化解了分歧。例如,在臺灣被世界衛生大會邀請參加時,雙方都作出妥協。臺灣以“中華臺北”名義以“觀察員”身份出席世界衛生大會。
第四,兩岸與世界各國和國際組織取得良性互動。儘管兩岸關係是中國人的事務,不容外來勢力干預,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必須與國際形成良性互動,在涉外活動問題上更要與各國和國際組織協商合作。7年的良性互動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其間也有許多做法可以為今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