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國務院25號文堅定維護大陸臺商權益
5月11日,國務院公佈《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即“25號文件”),其中規定,地方政府與臺商、外商企業已簽訂投資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不溯及既往。華廣網19日刊載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王建民的文章指出,這充分體現了堅定維護與保護臺商權益的決心,有效解決了臺商的顧慮,有助於增強與堅定臺商在大陸的投資信心,有助於推進兩岸經濟合作的持續發展。
全文內容如下:
5月11日,國務院公佈《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即“25號文件”),其中規定,地方政府與臺商、外商企業已簽訂投資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不溯及既往,充分體現了堅定維護與保護臺商權益的決心,有效解決了臺商的顧慮,有助於增強與堅定臺商在大陸的投資信心,有助於推進兩岸經濟合作的持續發展。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為了有效規範與解決地方政府稅收優惠政策亂象問題,2014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即“62號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在2015年3月底前清理過去各項稅收優惠做法並上報國務院,其中特別明確禁止地方政府以“財政返還”等方式退稅投資者。這是大陸經濟發展法治化建設的重要舉措,但因涉及到已簽署的投資合作協議或合同中的優惠待遇等法律問題,以及各地方政府對臺、外資企業優惠政策的承諾問題,尤其可能對過去長期享受各種特殊稅收政策優惠的臺資企業產生重大衝擊與影響,引起臺商與臺灣方面的高度重視。有臺商擔憂,“財政返還”政策一旦取消,等於臺資企業5-10%的利潤憑空消失。一位上海臺商甚至表示,可能會有三分之二製造業臺資企業因此倒閉。對此,臺陸委會在第一時間表示會向國臺辦主動反映臺商意見。而在年初全國兩會期間,臺灣六大工商團體集體上書習近平總書記,建議62號文應不溯及既往,不宜強制中止已經簽署的優惠待遇。李克強總理在3月15日兩會記者會上表示,要給臺商一個“定心丸”,強調大陸將保持對臺優惠政策,而且對外開放中將先一步對臺灣開放,對臺灣開放力度和深度將更大。
隨後,大陸有關部門與領導先後到臺商投資集中地區進行調研,以實際了解臺商投資面臨的困難與臺商權益保障問題。2015年新春前後,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國臺辦主任張志軍相繼赴昆山調研臺資情況,接著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與李克強總理也到地方調研,與臺商座談,對臺商關注的62號文等事宜給予高度重視。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江蘇省調時提出“兩個不變,三個繼續”的主張,即大陸支援和鼓勵臺資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方向不會改變,為臺灣同胞辦實事、辦好事的政策措施不會變;大陸將繼續支援和鼓勵臺資企業經營發展,繼續實行涉臺優惠政策,繼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依法維護臺商的合法權益,為臺資企業發展創造更好的環境和條件。4月24日,李克強總理在考察福建自貿區與臺商座談時,向臺商保證“已定的優惠政策、已簽署的合同繼續有效,不存在溯及既往的問題,大陸說到做到”。這是中央領導對臺商的鄭重承諾。在此背景下,5月11日,國務院正式出臺《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即“25號文件”),規定:“國家統一制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要逐項落實到位;各地區、各部門已經出臺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沒有規定期限又確需要調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把握節奏、確保穩妥的原則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繼續執行;已簽訂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對已兌現部分,不溯及既往”。這一規定及時、有效地解決了臺商的顧慮,讓臺商吃了“定心丸”,有助於增強臺商在大陸的投資信心。
大陸針對臺商反映的意見與問題,在很短時間內專門出臺新的政策文件,在歷史上是很少見的,充分體現了大陸對臺商意見的高度重視、對臺商的堅定支援與對臺商權益的堅定保護,得到臺商與臺灣方面的普遍高度肯定。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周繼祥對此表示“滿意、欣慰”,臺灣律師李永然認為,“這一通知的公佈彰顯兩岸對投資糾紛的良好溝通,可視作一個典範,是很好的結果”。尤其對比臺灣對陸資的態度與權益保護,令人格外感慨。
不過,臺商必須了解與明白,25號文給臺商提供了一個安全過渡期與緩總期,但大陸經濟發展法治化進程是不可避免的趨勢,未來臺商新的投資項目,地方政府不得再隨意提供稅收等優惠政策,而必須嚴格依法辦理,預示著大陸將逐步進入“後優惠時代”,臺商必須適應新形勢。一位臺商表示,“25號文件只是幫臺商爭取多一點緩衝時間,臺商要意識到在大陸經營不能再靠補貼、優惠政策,長遠要看如何提升自身的競爭力”。這是臺商必須清醒認識的重要問題。同時,大陸法治環境的變化與制度建設,對臺商長遠發展是一件好事情,依法經營,可獲得有效的法律保護,可避免“法外風險”,讓臺商更大地發揮自主能動性與潛力。臺資企業協會會長郭山輝表示,“大陸的改革措施將讓過去靠壟斷、地緣裙帶關係的情況消失,臺商憑管理、技術、資金,發展空間將越來越大”。另一方面,未來大陸對臺商的支援與保護方式會發生新的變化,地方政府也需要轉變職能,強化對臺商等企業的服務意識,提供便利條件。(王建民,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