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兩岸需培育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
據香港中評社報道,天津的南開大學臺灣經濟研究所副教授李月在福建第一屆“臺商發展論壇”中發表觀點指,隨著宏觀層面大陸經濟的快速發展、每人平均GDP的提升,微觀層面大陸企業的日趨成熟,兩岸產業在某些方面由單純的互補合作走向競合關係。面對如此轉變,兩岸必須創新思想,調整產業合作戰略;加之,當前的兩岸經濟均處於轉型的攻堅階段,亟需培育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產業。
李月認為,現有的產業合作制度性框架表現為兩個層面:一是,整體框架層面。主要體現在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框架下成立的“產業合作工作小組”,這意味著兩岸試圖從制度上加強產業部門間的協調與互動;二是,具體平臺層面。主要體現在2008年兩岸產業“搭橋專案”的啟動,即“一產業一平臺”新型產業合作模式的建立,優先選取中草藥、太陽光電、車載資通訊等15個產業建立15個平臺,首先推動產業合作的深化與升級。
李月表示,經研究發現,在整體構架層面,產業發展的始發期,引進外資可以獲取技術與資本的雙收益,對於後發產業的初級階段是最為便捷有效的。從技術外溢的角度來看,“公營企業”的產業組織形式尤為適合。因此,在此階段,兩岸必須協調彼此的外資政策,避免出現惡性競爭;同時,基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建議在始發期應加強大陸省屬、市屬企業與臺灣“公營企業”的合作。
李月又指,進入量的擴大期,市場與產業集聚對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最為顯著,故兩岸應通過進一步落實ECFA,逐步削弱、消除彼此間市場流通壁壘,並且通過頂層設計協調產業佈局政策,特別注意正確處理大陸中央政府、各級政府之間的矛盾,加強價值鏈之間的深層合作,將共建產業園區的政策效果充分發揮。另外,加強知識的創造是產業進入質的上升期的關鍵瓶頸。對此,兩岸之間知識產業的保護、品牌的創新、教育以及研發的合作,都能加速政策效果的顯現,推動產業順利進入質的上升期。
然而,李月認為,不同類型的產業,影響因素對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作用效果、作用力都不盡相同。在始發期,對於生產業驅動產業,市場資訊的共用更為重要,並且在產業佈局上應選擇遠離城市的郊外地區;對於購買者驅動產業,則技術知識的外溢效果更為明顯,在佈局上則傾向於城市內部。在量的擴大期,兩岸應加強在城市外部,共建生產業驅動類型產業園區的產業佈局政策的協調。而生產業驅動產業則在佈局上應協調城市與農村的關係。
而在質的上升期,流通創新對於購買者驅動產業作用更為明顯,因此兩岸應加強行銷網路構建、品牌創新的政策協調;而技術與組織創新對於生產者驅動產業作用更為顯著,因此,兩岸應加強教育、研發層面的政策協調,並促進產業組織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