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動數據部個人產品中心副主任胡怡在主題論壇上發言(台灣網 鐘寶華 攝)
台灣網11月24日廈門消息 繼報紙、廣播、電視、網際網路之後,下一個充當資訊載體主體的將是什麼呢?答案是幾乎人手一隻的手機。中國移動數據部個人產品中心副主任胡怡今天在廈門舉行的第九屆中國網路媒體論壇上指出,手機媒體已經從個人通信終端演變成為新的媒體終端,被人們稱為“第五媒體”。
胡怡指出,中國的手機用戶在1987年引進第一套行動通訊設備時只有3200多人,到2008年9月已達到6.2億戶,普及率達到47.3%。由於手機的高普及率和隨時隨地隨身的特性,使得手機成為資訊發佈和獲取的新的途徑,從個人通信終端演變成為新的媒體終端,被人們稱為繼報紙、廣播、電視、網際網路之後的“第五媒體”。
胡怡表示,手機媒體具有多方面的特點,首先,其在資訊傳播中能夠進一步融合、提煉傳統媒體的海量資訊,為管理社會事務、維護社會穩定發揮積極的力量,為人民的文化生產和生活提供新的方式;同時手機媒體的發行建立了全新的模式,成為傳統發行渠道的有力補充,利用無線傳播技術,縮減印刷、傳播成本,提升效益為傳統媒體及網際網路媒體開拓無線領域的新的市場空間;再次,手機媒體也創造出了新的富有活力的文化生產方式。
她舉例,2008年8月8日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當主題歌曲《我和你》唱響時中國移動中央音樂平臺即刻同步首發,在26小時內《我和你》的無線下載量超過500萬次,開創了無線音樂史乃至整個音樂史上的最快的傳播速度,開創了有史以來全球音樂單曲最快發售記錄。實際上,國內一線歌手一年內傳統唱片銷售量最多能到30—50萬張,而在無線音樂平臺上三個月內的單曲銷售量就可以突破1000萬。
不過,也正是由於手機的快速傳播和用戶自創作的特點,使得資訊傳播範圍能夠在短時間內速擴大,資訊管理的難度大大加強。胡怡指出,運營商在新媒體發展中,除承載了傳統的通信服務職責外,還要承擔起杜絕不良資訊傳播的職責,通過各種技術手段對手機媒體所發佈的內容進行運營管理。
對此,胡怡介紹,中國移動創新開發了移動資訊服務業務內容撥測系統,通過技術手段實時監督管理手機網路資訊,控制不良資訊傳播。重點加大對網際網路代收費和獨立WAP網站內容涉黃的撥測,不斷拓展和延伸WAP不良資訊撥測系統自動圖像掃描的廣度和深度。(記者 徐麗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