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6日北京消息 國務院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今天表示,超過5%的臺灣考生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同時,她也表示,臺灣居民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後在大陸執業的具體辦法,有關部門正在加緊研擬,將適時發佈。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提問有多少臺灣考生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臺灣居民如果取得了大陸司法考試的職業資格之後,在大陸執業有什麼樣的規定?
范麗青回答時介紹說,11月21日,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了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這次司法考試統一合格分數線為360分。
范麗青表示,今年有818名臺灣考生報名參加,實際參加人數為658名。臺灣考生的通過率超過5%。臺灣考生達到合格分數線、現居住臺灣島內的,可在接到《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及辦理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書》後,按照規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關於臺灣居民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後在大陸執業的具體辦法,有關部門正在加緊研擬之中,將適時發佈。 (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