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臺檢方今天再次傳訊陳水扁到案說明,從今年5月20號檢方重啟“公務機要費”的調查以來,一共對陳水扁進行了五次傳喚,下面我們來回顧一下。
特偵組今年5月20號重啟對“公務機要費案”的調查,7月24號日首度秘密傳喚陳水扁到案說明,陳水扁當時堅稱“公務機要費”用在許多機密外事工作上。
8月,特偵組開始著手調查陳水扁家庭涉及的“海外洗錢案”,8月12號第二度傳喚陳水扁到案,陳水扁應訊時強調“公務機要費”是“特別的特別費”,更首次引用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為自己進行辯解。
在洗錢案的調查過程中,陳水扁8月14號首度坦承海外有密帳,第二天即被特偵組要求第三度到案說明,當時陳水扁強調海外資金是選舉結餘款,都是吳淑珍所為,他並不知情。
9月3日陳水扁第四度赴特偵組應訊時,攜帶十幾件他宣稱的“機密工作”支出文件,意圖向檢方證明“公務機要費”的流向。
11月10號,陳水扁召開記者會,宣佈檢方向他發出傳票,要求他11號第五度赴特偵組應訊。陳水扁聲稱,他11日出庭一定會被檢方聲押,而且法院一定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