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受害人否認陪酒:妓女也有人權
時間:2013年07月17日 09:10來源:新華網責任編輯:許芝會
針對媒體報道李某某輪姦案,李家人對涉案女子是否為酒吧陪酒員產生疑問一事,受害人楊女士昨天委託律師發佈聲明,稱楊女士不接受對自己是“陪酒女”的質疑,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聲明中稱,楊女士不能理解李家人所稱“陪酒女”的內涵和外延。其次,縱然社會中存在所謂“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別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嚴,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等基本人權。任何人都不能在她們不同意、不情願的情況下,強行與她們發生性關係。否則就是強姦,就應當受到法律的懲罰,承受牢獄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