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全國臺灣研究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研究員周志懷。(圖片來源:台灣網)
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對臺工作重要講話中強調,“我們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積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現全民族的團結、和諧、昌盛”。這一講話站在中華民族的高度,十分突出地揭示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實現全民族團結、和諧、昌盛的內在聯繫。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有句名言:“理論在一個國家的實現程度,決定於理論滿足於這個國家的需要的程度。”為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積極倡導兩岸關係實現和諧發展,努力探討兩岸關係和諧發展的具體路徑,是豐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內涵的需要,也是對臺研究工作者面臨的重要課題。
2009年3月,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在接受央視記者專訪時提出,要進一步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就必須“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斷注入新的重要內涵”。筆者認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需要注入的新的內涵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實踐內涵,一是理論內涵。從可供操作的實踐內涵看,我們已相繼提出很多新課題,譬如:大力加強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商簽文教協議;兩會協商由經濟性議題擴展到共同打擊犯罪及開展司法互助等社會性議題;通過兩岸協商,以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來逐步探討政治和軍事等敏感問題等等。這些議題重在解決兩岸交流交往所產生的重大實踐問題,對於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另一方面,我們更要注重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斷注入新的理論內涵,使和平發展新局得以鞏固與持續。和諧發展既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與動力,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然結果。在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的過程中,加強對和諧發展這一重要理論問題的研究,將會使和平發展的理論內涵更加充實和豐富。
和諧發展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過程與目標的相互統一。對於和諧發展,當然會有人提出質疑,在結構性矛盾並未解決的情況下,兩岸能夠達成和諧發展嗎?如果“臺獨”政黨重新執政,和平都難以保證,還能侈談和諧嗎?本文當然應該回答這些問題。首先,和諧發展不僅是我們要爭取實現的重要目標,同時更要通過追求目標的過程,強化與確保兩岸關係的持續和平發展。也就是說,在現階段,強化過程應該重於目標追求,過程對於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且,要用和諧發展的方式爭取達成一種現實目標,通過不斷累積而取得階段性成果。追求和諧發展的過程,既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斷深化的過程,也是逐步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的過程。其次,和諧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無論是從人與自然的關係,還是從人類發展的歷史或國際關係發展史看,都沒有絕對的和諧。即使達成一定程度的和諧,但大多也是有一定時間跨度的和諧。因此,即使兩岸關係能夠實現某種狀態下的和諧發展,也只是一個動態而非常態式的發展狀態。第三、“臺獨”分裂勢力存在於臺灣社會將是一個長期現象,政黨輪替也會成為島內政治發展的常態,但我們並不能因為民進黨可能重新執政就放棄對目標的追求。兩岸關係的和諧發展與任何事物的發展一樣,都有可能出現反覆。如果“臺獨”政黨重新執政,兩岸矛盾性質發生變化,和諧發展也會自然隨之中止。也就是說,只有在對抗性矛盾居於次要地位時,兩岸的和諧發展才有可能達成。這與歷史的螺旋式發展進程並不矛盾。第四、和諧發展是一漸進的歷史過程,也是一項涉及兩岸經濟、文化、社會與政治的系統工程,並非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