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9日電(記者張毅、周英峰)記者從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研究小組獲悉,經過一年多的多方研究論證比較,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已基本形成。從11月9日起,這一方案在人民網、新華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網站上予以公佈,開展民意調查。
根據公佈的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三點:
1、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2、對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安排進行調整:元旦放假1天不變;春節放假3天不變,但放假起始時間由農曆年正月初一調整為除夕;“五一”國際勞動節由3天調整為1天,減少2天;“十一”國慶節放假3天不變;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放假1天(農曆節日如遇閏月,以第一個月為休假日)。
3、允許週末上移下錯,與法定節假日形成連休。
此次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調整方案的擬訂體現了以下原則:一是法定休假日天數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二是法定節假日安排要有利於弘揚和傳承民族傳統文化;三是節假日安排要儘量減少對經濟社會運作影響和衝擊;四是休假制度安排要體現社會公平,讓全體公民共用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五是法定節假日調整要充分考慮到國民旅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