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豪才說,今年是中國改革開放30週年。30年來,中國人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中國人民廣泛參與政治生活,充分行使知情權、監督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直接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他說,中國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不斷發展。中國在消除貧困、改善貧困地區人民基本生活條件方面取得了重大進步,得到國際社會高度評價。中國農村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2.5億減少到2007年的1497萬。30年來,中國GDP保持了年均9%的增長速度,使人民的生活水準迅速提高,目前已達到中等收入國家水準。他指出,中國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不斷完善。我們建立起了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基本框架,實現了對人權的比較系統的法律保障。中國憲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確立為一項重要原則。從2007年開始,由最高法院統一行使死刑核準權,大幅減少了死刑數量。
羅豪才說,長期以來,中國堅持貫徹和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務的權利。中國人權理論研究也取得重要進展。
但他也指出,中國民主法制還不健全,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發展還不平衡,在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社會保障、收入分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方面還存在問題。
“中國政府從來不回避這些問題,而且公開承諾要通過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和民主法制的不斷完善來解決這些問題。”他說,“相反,一些西方國家卻一貫在人權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不斷指責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對西方國家自己的人權問題卻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