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洽會:海峽兩岸金融業合作有望全面提速

時間:2008-09-12 08:48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廈門9月11日電(記者賈志英 康淼 許雪毅)隨著兩岸間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兩岸金融合作滯後愈發成為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瓶頸。記者在此間舉辦的第十二屆中國國際貿易投資洽談會上了解到,在海峽兩岸形勢發生積極變化,一系列交流新舉措相繼出臺的背景下,兩岸金融業合作將獲實質性進展,銀行、保險以及證券等領域合作有望進一步提速。

  麥肯錫的有關調查報告指出,目前臺灣銀行業的過度擁擠已經損害了銀行業整體的行業利潤率和經營效率,向臺灣以外地區特別是大陸擴展應是臺灣銀行業進一步發展較為理想的選擇。

  事實上,在兩岸金融業合作方面,福建一直充當"前沿平臺"。據了解,2007年福建省出臺的《"十一五"閩臺產業對接專項規劃》提出,支援符合條件的臺灣銀行機構在閩設立代表處,同時鼓勵臺灣的銀行、企業、財團參股福建商業銀行、財務公司;鼓勵成立閩臺合資保險公司和合資證券公司;鼓勵臺灣投資基金來閩開展創業投資業務。

  興業銀行行長李仁傑對於如何加強閩臺銀行業合作提出了幾點建議:

  1、福建省應立足海西實際,借鑒天津濱海新區經驗,積極向國家爭取政策扶持,努力形成政策先發優勢。

  2、爭取在海西設立海峽兩岸金融合作試驗區,試驗區內衽一系列特殊的金融政策,如降低試驗區內金融機構設立門檻,鼓勵臺灣金融機構到試驗區設立各類經營機構等。

  3、探索建立專門面向臺灣地區的離岸金融中心。利用離岸金融中心在金融管制、稅收等政策方面的優惠,吸引國內更多金融機構向海西聚集。通過離岸在岸互動,進一步密切海西銀行業與臺灣金融同業的業務合作,比如開展直接通匯、相互授信等。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王治超認為,兩岸保險業應搭建民間互動的制度化平臺,將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的交流組織化和制度化。業界可以探索兩岸保險區域化合作的有效途徑,探索在類似于CEPA框架下更緊密合作的關係,比如兩岸異地核賠機制。此外,兩岸業界應該加強技術交流,在巨災保險、快速理賠、健康保險等領域加強業務交流。

  還有業內人士建議,閩臺金融業界可以建立聯盟關係進行證券業開拓,比如臺灣企業與福建企業之間並購重組的業務合作、兩地企業到香港或其他資本市場上市的合作等。兩地還可以合作進行證券產品開發,閩臺合作後的證券市場可以擺脫A股市場和臺灣市場的局限,設計開發全球性的理財產品。其次,閩臺業界還可以進行股權投資的合作,比如臺灣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可以參股福建省內的證券公司。(完)

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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