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取得歷史性進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答《人權》雜誌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12月9日電 在《世界人權宣言》發表60週年和中國實行改革開放30週年之際,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接受了《人權》雜誌記者的專訪,積極評價了《世界人權宣言》的地位和作用,闡述了在人權問題上的基本觀點和中國人權發展的成就,展望了中國人權和世界人權發展的前景。
問:今年12月10日是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60週年紀念日,您是如何看待和評價這份文件的?
答: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以下簡稱《宣言》),是聯合國通過的第一個關於人權問題的專門性文件,是人類在總結兩次世界大戰的歷史教訓、吸取和融會東西方文化精神的基礎上產生的第一個真正具有世界性的人權宣言。60年來,《宣言》在喚醒世界人民對人權理想的追求,指導和推動國際人權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至今仍然對世界人權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首先,《宣言》在歷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普遍性的“人權”概念,將人權的主體確認為無差別的人,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與公民、政治權利並列為人權的兩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突破了西方狹隘的傳統人權觀念,豐富和發展了人權的內涵。
其次,《宣言》鼓舞了殖民地、附屬國人民爭取國家獨立和民族解放的偉大運動,為摧毀統治人類數世紀之久的殖民體系,促進世界和平、人權與正義事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再次,《宣言》對人權理念的傳播和世界人權法制建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宣言》的影響下,聯合國相繼通過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數十個國際人權文書,各大洲也通過了不少區域性人權文書,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憲法或相關法律都以不同的方式載入了尊重和保護人權的內容。
問:今年是中國實行改革開放30週年,30年來,中國的經濟社會得到巨大發展,國際地位顯著提高。那麼,在人權方面,您認為有哪些變化呢?
答: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各個方面都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其中最深刻的變化是人的變化、觀念的變化,是人的生活水準和尊嚴、價值的提升。30年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始終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將人權的普遍性同中國的具體國情相結合,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人權發展道路,使中國人權事業與中國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事業得到了同步、協調發展。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中國人權事業已經取得了歷史性進步,中國人權狀況正處於歷史上最好時期。
——尊重和保障人權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已成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治國理政的一項重要原則。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權領域的一個突出進展是,突破了將人權視為資產階級口號的“左”的思想束縛,確立了人權觀念在中國社會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特別是中共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其中的重要內容。2004年以來,“尊重和保障人權”先後載入《憲法》、國家“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和《中國共產黨章程》。這說明,促進人權事業發展已成為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主題,成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治國安邦的一項重要原則,對人權問題前所未有的重視,為中國在人權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法律保障。
——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年均增長速度超過9%,13億中國人的生活水準得到了大幅提高,實現了從貧困到溫飽和從溫飽到小康的兩次歷史性跨越。截至2007年底,每人平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978年的379元人民幣增長到18700元人民幣,增長了近50倍;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由343元增加到13786元,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約分別增長了39倍和30倍;每人平均住房面積,城鎮居民由6.7平米上升到27平米,農村居民由8.1平米上升到30.7平米。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分別由56.6%和67.71%下降為36.3%和43.1%,交通通訊、文教娛樂、醫療保健、家庭服務、旅遊觀光等發展型、享受型消費比重不斷提高。貧困人口由1978年的2.5億減少到2007年的1479萬。每人平均預期壽命由1978年的68歲提高到目前的73歲,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民主政治建設不斷加強,公民的個人權利和政治權利在民主與法制的軌道上得到了不斷擴大和有效保障。目前,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已達229件,國務院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約600件、地方性法規7000余件,一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公民的各項權利有了堅強的法律保障。與此同時,中國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不斷擴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強化政務公開,加強對權力的監督與制約,公民的民主權利依法得到保障。特別是在農村實行了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基本內容的基層民主,使億萬農民獲得了直接選舉權利。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不斷改善。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通過各種措施,著力解決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加緊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加大對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的支援力度,努力將公民的經濟、社會、文化活動權利落到實處。2006年,全國取消了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結束了延續2600多年農民種田交稅的歷史。目前,中國已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簡稱“兩基”),“兩基”人口已達99%,躋身於義務教育水準較高國家行列。從1978年到2007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由86.7萬人增加到1885萬人,增長了近21倍。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和設施大幅增加,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初步形成,人民的文化生活日益豐富多彩。2002年國家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已有7.3億農民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5.7%,大大改善了人民健康水準。
——人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拓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充分尊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領域的工作和國際人權法律文書的制定,為豐富國際人權概念的內涵,促進國際人權實踐的發展作出了自己的貢獻。中國積極批准、加入有關人權國際公約,迄今已先後參加了25項國際人權公約,並採取有效措施履行公約義務,及時提交履約情況報告,接受聯合國條約機構審議。中國一貫主張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通過開展對話、合作與交流,促進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迄今已與世界各國進行了70多次人權對話和交流,增進了與世界各國的相互了解,為共謀共促彼此的人權發展作出了積極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