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5日電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當局“陸委會”已完成與各部門“愛臺十二建設”開放項目協商,將提交與大陸協商,爭取陸資到臺。當局高層透露,未來採正面表列方式漸進開放,而涉及防務安全者則不會解禁。
臺當局“交通部長”毛治國昨天出席政策說明會時透露,未來開放陸資投資“愛臺12建設”的項目以有回收性項目為主。
據悉,港埠及其他設施方面,11月底臺“交通部”已提報“陸委會”同意開放項目包括:新商港開發、碼頭、倉棧、貨物裝卸、物流發貨、倉儲加工、船舶進出的駁運作業、服務旅客設施、遊艇碼頭等。
機場設施方面,毛治國說,新建航廈建設可開放,也有把一條跑道開放吸引民間投資的案例。據悉,航空站及其他設施涉及防務安全考慮,仍需再評估,未列入正面表列項目。
但對機場經營管理,臺當局高層透露,“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及“政務委員”朱雲鵬都贊成成立控股公司方式,開放外資到臺投資,也包括陸資。
其他基礎設施列入正面表列項目還包括:纜車系統、車站、調度站、智慧型運輸系統、輕軌運輸系統、捷運、鐵路、公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