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包括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等4大案,繼2月10日後,今天下午再度傳訊吳淑珍。
吳淑珍上次開庭時,就公務機要費案的偽造文書及南港展覽館弊案的收賄及洗錢部分認罪。吳淑珍的委任律師林志忠昨天說,他建議吳淑珍今天在適當時機向法官蔡守訓求情,希望解除羈押陳水扁。
臺北地方法院為傳訊吳淑珍出庭,也協調臺大醫院醫護人員、醫療器材與救護車待命,並同意吳淑珍應訊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