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三次“江陳會”即將召開,臺當局“金管會”為協助金控、銀行業登陸,將修改“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開放金控、銀行業赴大陸設立分行、子行、合資銀行等。
“金管會”研議,這項法案的修正重點有四,一、放寬島內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之資格條件。
二、開放島內金控公司及銀行之海外子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
三、增訂開放島內金控公司及銀行直接投資大陸地區銀行之事前審查、投資風險控管及事後管理等相關規定。
四、增訂開放島內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分行、子銀行及合資銀行之事前審查、授信暨投資風險控管及事後管理等相關規定。
此外,“金管會”也將於2010年度:訂定陸資銀行來臺設立分支機構之事前審查、風險控管及事後管理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