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者侵佔和浪費了國家財產,應當對此通過立法定罪,建議修改刑法設立‘揮霍浪費罪’。”全國人大代表、富潤(浙江)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黨委書記趙林中最近在北京列席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期間,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據了解,近日,趙林中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關於遏制過度應酬、公款吃喝的建議》。
代表坦言
提交建議時頗感矛盾
“在寫這一建議的時候,我頗感矛盾。”趙林中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坦言。
從九屆到十一屆,趙林中已連續三屆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11年來,趙林中忠實地履行著人大代表的職責,共提交議案、建議1000多件,處理群眾來信來訪3000余件。
由於企業工作的需要以及社會兼職較多的原因,趙林中近年來親眼目睹了公款消費、過度應酬的種種惡果。
“我本身既是這種風氣的受害者,同時又無奈地成為這種風氣的助長者———經常地請吃和接受吃請。”趙林中說,他對過度應酬、過度吃喝損害黨風、政風、民風深惡痛絕,對官員、企業家身陷其中影響身體、工作深感痛惜。
趙林中坦言,在提交這一建議時,他帶著一種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作為人大代表,他覺得有責任將群眾的呼聲向黨和國家傳遞。另一方面,又擔心此舉可能引起政府官員和朋友的誤解,又可能給企業工作帶來某種莫名的損失。
權衡再三,趙林中最終決定,從履行人大代表職責考慮,提交這一建議。
代表調查
公款吃喝的名目繁多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作為禮儀之邦,熱情好客是中國人的傳統。
“適度的公務接待是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工作的需要。”趙林中說,但超過了一個“度”,就會導致巨大的負面效果。
據趙林中了解,我國整治公款吃喝由來已久。多年來,黨和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禁令,相關部門對於公款消費尤其是吃喝消費的規定越來越細、越來越嚴,但吃喝之風卻有日趨氾濫、蔓延之勢。
“應酬、吃喝看似小事,卻關係到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關係到黨的形象和戰鬥力,關係到黨和人民群眾的聯繫。”趙林中說,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應該從基層做起,從小事做起,從遏制過度應酬、吃喝之風抓起。在當前全球性金融危機尚未消逝、宏觀經濟尚未完全復蘇的背景下,更顯必要和重要。
趙林中為記者列舉了他調查後整理的過度應酬、吃喝之風氾濫的表現:
———名目繁多。上級來人檢查考核,要吃吃喝喝搞好接待;向領導請示彙報工作,要吃吃喝喝聊表敬意;到上級爭取項目資金,要吃吃喝喝搞好協調;兄弟單位交流學習,要吃吃喝喝盡地主之誼;出門在外招商引資,要吃吃喝喝表現誠意。此外,接風宴、送別席、慶典酒不一而足。一些單位領導甚至呼朋引伴,互相宴請,你來我往,蔚然成風,公款吃喝應酬演變成“灰色腐敗”。
———成為公務人員主要工作之一。一些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酬已成為其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幾乎天天都在陪吃陪喝,有時甚至一天要接待四五批來客,以至於吃飯的時候像趕場子。一位單位負責人對趙林中說,如果不陪吃陪喝,工作不會這麼辛苦。
———公款吃喝形成一種潛規則。無論辦什麼事,都要通過事前或事後吃喝送禮等手段協調,才會辦得順利。爭項目,要資金,必須宴請實權人物,才能“酒”到渠成;迎接檢查,只須好酒好菜熱情招待,就多半會“酒杯一端,政策放寬”,順利過關;爭位子,要“烏紗”,更要經常聯繫領導,增進感情。
“在吃吃喝喝的潛規則下,再硬再鐵的制度在觥籌交錯中也會被酒精泡軟,再嚴再實的規則也會被人情所扭曲。”趙林中憂心忡忡地說。
代表認為
制度缺失是重要原因
趙林中在建議中提到,據有關方面不完全統計,全國公款吃喝開支1989年為370億元,1994年突破1000億元大關,2005年突破了3000億元大關。
“吃喝風的盛行吃掉了幹部的責任心,滋生腐朽糜爛和鋪張浪費的風氣,敗壞黨風、民風和社會風氣。”趙林中說。
分析過度應酬、吃喝風盛行的原因,趙林中認為,除官本位和落後文化作祟外,制度缺失、監督乏力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多年來,為遏制公款吃喝風,國家制定了許多的規章制度,但是未見多少官員因此受處分。
代表建議
開展專項的立法調研
“吃喝之風不剎,將極大地阻礙我們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為此,趙林中建議,在加強黨員幹部思想教育的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應就此開展專項的立法調研。
趙林中認為,目前在我國,公款吃喝還只是一個違紀問題,還沒有上升到貪污、定罪的高度。其實,公款吃喝者已經對國家財產進行了侵佔,應當通過立法,在刑法中設立“揮霍浪費罪”。
“同時還應對公務接待進行立法,實行公務接待標準化。”趙林中認為,各地人民代表大會應要求本級政府公開公務接待具體預算數字,並由人代會審議核準預算中所有公款消費的額度。年終決算要依照年初預算進行,超出預算要進行行政問責。
“凡事就怕認真。”趙林中舉例說,今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嚴厲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因為敢動真格就取得了明顯成效,據統計,因酒後駕駛導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34.5%、38%。整治過度應酬、吃喝之風也要像整治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樣,動真格。要像村務公開那樣定期將公務招待費報賬情況張榜公佈,接受監督。同時要借鑒國外的經驗做法,把公務招待置於陽光下。(陳麗平 陳東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