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1月22日電(吳宏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出臺相關政策,鼓勵臺灣居民到閩投資置業。
據了解,這些政策措施包括:放寬臺資房地產開發企業準入條件,簡化準入審批程式,並在土地競標、註冊資本金、項目貸款、項目和股權轉讓等方面與內資房地產開發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對臺灣地區居民到閩購房的限制;全面對臺開放福建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市場,鼓勵臺資企業投資城鎮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放寬準入條件。
與此同時,福建還積極開展對臺交流合作。加強海峽兩岸城市交流,建立兩岸住房建設、物業管理、房屋仲介經紀、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以及建築文化交流合作平臺。開展閩臺建設類人才培養交流合作和科學技術合作,拓展與臺灣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建造師、註冊工程師等互訪交流渠道,允許臺灣居民在福建報考規劃師等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並註冊執業,開展職業培訓、人才引進、資格認證等試點工作。
福建還鼓勵臺商在閩投資設立或以收購、兼併等形式投資建築業企業。允許和鼓勵臺灣地區服務提供者在閩以獨資形式設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或與閩企以合資經營、合作經營的形式申請建立建築工程設計企業。引進臺灣先進的管理和建築技術,探索臺灣地區已有標準的施工技術、工藝在福建先行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