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42歲的陳偉軍在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這個麗水男人是當地兩家歌廳的老闆,涉嫌強姦、強制猥褻婦女、猥褻兒童罪。
跟他一起受審的,還有麗水某中學的學生菲菲(化名)。根據當地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時披露的材料,陳偉軍強姦的對象中,有14每人平均來自這所中學。菲菲涉嫌的案由也是強姦。
有消息稱,此案中的另一個主角,外號為“大兵”的男人,將在今天受審。“大兵”叫何國兵,蓮都區碧湖鎮上趙村原村委會主任——作為堂舅舅,他曾涉嫌強姦了菲菲。
這個歌廳老闆
到底幹了多少壞事
陳偉軍幹的壞事,主要集中在2007年下半年到今年2月13日期間。
在公訴機關此前的指控中,大致是這樣描述的:
為滿足性慾,陳偉軍以年幼的初中女學生為目標,以與處女發生性關係為目的,利用初中女學生年幼、單純、心智發育不全等特點,以暴力、利誘為手段,在他所開的黑色帕薩特轎車內,以及歌廳、賓館、地下車庫等地,共強姦該中學在讀初中女學生14人24次(其中幼女9人16次),強制猥褻婦女9人10次,猥褻兒童10人16次。
而正是在這一過程中,陳偉軍結識了初二學生菲菲。
他以給錢作誘,指使菲菲帶女同學,跟他發生性關係。檢方指控,菲菲共幫助陳偉軍強姦了4名女同學5次,其中幼女3人3次。
他為自己辯解:
她們有些人是自願的
作為監護人,菲菲媽媽是惟一一個以旁聽者身份進入法庭的。
她說,11日在法庭上,陳偉軍和他的辯護律師極力辯解,說有些受害者是在自願的前提下,跟他發生性關係的,“那不是強姦”。
他們說的自願有兩種,有的第一次就是自願的,有的後面幾次是自願的。按他的說法,如果第一次不是自願,她們為什麼後來還會來?
做媽媽的想不通
女兒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
也正是這次聽庭,菲菲媽媽第一次了解到女兒背著她做了那麼多不光彩的事。
事發當天,菲菲原本和女同學冰冰(化名)約好一起回家。但在校門口會合時,冰冰帶了一個女同學一起來,恰巧這時陳偉軍打電話給冰冰,後來她們3個人就一起過去了。
最後,就是這個菲菲也不認識的女同學報了警,導致案發。
菲菲媽媽說,菲菲5歲時她就跟老公離婚外出打工,平時和女兒的交流很少。
據檢方指控,此案中,陳偉軍起主要作用,菲菲起輔助作用,分別係主犯和從犯。她知道女兒調皮、貪玩,但她很難理解,女兒為什麼要幫陳偉軍做這樣的事。
難道是為了錢,還是女兒也被陳偉軍侵犯過?關於後者,她11日還特地問過女兒,但菲菲否認了。
庭審從11日上午9點多開始,一直持續到了下午4點半左右,法庭最終沒有當庭宣判。(杭州網 葉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