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31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杜絕爛油侵臺,進口油品分流管理今天在臺灣開始實行。即日起,各類油品進口,依照食用、飼料用、工業用及生質柴油等用途,分別須經“衛福部”、“農委會”、“工業局”或“能源局”,簽審同意後始得輸入,“行政院”盼藉此加強進口油品的源頭管理及流向追蹤。
臺當局“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朱慶誠表示,“農委會”昨完成飼料詳細品目的公告修正,增訂“動物油脂”及“植物油脂”2品項,即起凡製造、加工、分裝、輸入動植物油脂,應依“飼料管理法”,取得“農委會”或主管機關的製造或輸入登記證,才可通關。
換句話說,今起廠商進口飼料油,沒有“農委會”核準,根本進不來。朱慶誠說,業者申辦登記證須檢附油脂製造廠商、產品說明及檢驗報告等文件,未來須檢送樣品經“農委會”檢驗合格後,取得製造/輸入登記證後才能通關。
朱慶誠說,除了申報通關,業者未來也必須按月向“農委會”申報流向,業者如果當月沒有申報,次月系統會自動閉鎖,日後就無法審核通關,違者可依“飼料管理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並科2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
朱慶誠指出,今起將先要求業者備齊出口地合法工廠、公司登記、檢驗報告、油脂原料來源及製程等資料,函送“農委會”審查後始可通關,待建立好網路申報系統後,也將展開邊境查驗。(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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