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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議會國民黨團將市長林佳龍送“監察院”彈劾

2015年04月16日 16:5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捷案 臺中議會國民黨團將林佳龍送“監察院”彈劾

  臺中市議會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痛批中捷意外,要求市長林佳龍、副市長林陵三、交通局長王義川下臺,以示負責。(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4月16日訊 臺中捷運綠線發生4死4重傷的重大工安意外!臺中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楊正中痛批臺中市長林佳龍一再撇清與他要求提早兩年完工承諾無關,只會推卸責任。交通局長王義川在市府項目檢討報告中自承3項疏失,但整起慘劇市府卻沒人負起政治責任;市議會國民黨團決議將市長林佳龍送臺“監察院”彈劾,並要求相關失職的局處首長要下臺負責!

  楊正中說,看到市府送來的“臺中捷運綠線工安事件項目檢討報告”書,交通局在去年對捷運綠線工程稽查25次,都沒有發現有日間進行吊裝的事情,2015年稽查了5次,就有3次查獲承包商工作時間與《交維計劃書》的規定不符。

  楊正中調閱相關查核紀錄發現1月6日、8日,兩次為交通局人員稽查無違規,另三次為警察局五分局發現違規,函轉交通局裁罰3至10萬新台幣不等金額。楊正中說,林佳龍上任後,1月12日主管會報要求施工單位提早2年完工,是否有上級人員明示或暗示減少稽查次數或勿再稽查。

  交通局明可依法要求停工或停止使用道路等嚴厲措施,卻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隔靴搔癢,放任包商得寸進尺,如果不是林市長要求“提早”完工,市府睜一眼、閉一眼包庇廠商才會發生這樣的憾事?林市長想要撇清責任嗎?

  楊正中追查發現,負責督導和管理捷運業務的交通局捷運工程處的處長,在100多天內,就換了3個處長;現任處長黃國書4月2日到任,4月10日就發生意外事故,而前處長李春賢只做了2個月,從今年的2月2日到4月1日,更早的遊志祥處長是從2014年3月31日接任處長職務,直到今年2月1日調職。

  楊正中表示,交通局有3大疏失,市長林佳龍也有4大缺失:1.遇事卸責,刑不上大夫;2.剛愎自用,好大喜功,只求政績,無視公共安全;3.市府人事更疊頻繁,用人惟黨不惟才;4.識人不明,不該用王義川當交通局長。

  針對這次中捷重大工安事件,臺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決議比照臺中市發生的重大傷亡公安事故前例,將市長林佳龍送“監察院”彈劾,交通局等相關局處長要辭職負責,承辦官員則調查有無疏失責任,送檢調查辦並行政懲處。(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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