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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努力讓大陸配偶4年拿到臺灣地區身份證

2015年06月07日 11:4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洪秀柱:努力讓大陸配偶拿身份證年限降為4年

  洪秀柱。(網路圖)

  台灣網6月7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參與中國國民黨2016年臺灣地區領導人初選的“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今(6日)天說,希望兩岸互信和解,降低“政治解讀婚姻”因素。她會在“立法院”想辦法全力排除困難,讓大陸配偶拿臺灣地區身份證年限降為4年。

  臺當局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配偶依親居留滿4年(每年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天)者,得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符合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連續2年且每年居住超過183天等條件,得申請定居,即須經歷“4+2”才可領臺灣地區身份證。

  洪秀柱上午在金門縣出席第4屆海峽兩岸婚姻家庭論壇時表示,從1987年到今年4月底,在臺大陸配偶33萬9000多人。(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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