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25日在福州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11次會談。雙方簽署了《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這標誌著兩會制度化協商在促進兩岸交流合作、增進兩岸人民福祉方面又取得了新的成果,為兩岸同胞做了實事、好事,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其中,《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約定了對兩岸經濟往來中產生的各類所得的徵稅許可權和優惠稅率,明確了當雙方均對一項所得徵稅時各自採取消除雙重課稅的方法。這將有效改善臺商在兩岸被重復徵稅的現狀,減輕相關企業與個人的稅收負擔,有助於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升其競爭力,從而刺激就業與消費,為兩岸經濟合作創造更好的條件。
而《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規定,雙方將建立相關業務交流合作平臺及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就兩岸航空機構、航空產品及航空人員等證照管理、飛行標準與適航有關專業認可事項等做出具體安排。由於當前兩岸航空產品及零組件還未相互認證,兩岸航線班機的維修檢查都需要專人隨機執行,成本高昂。新協議實施後,將大大降低相關成本支出,減少機械因素導致的班機延誤,提升飛行安全。
兩岸協商談判是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的重要途徑,經濟和民生議題是兩岸民眾關注的領域,也是兩會協商的重要內容。2008年以來,兩會商談的每一項議題、簽署的每一項協議,都把以民為本、為民謀利作為出發點,都把維護兩岸同胞切身利益作為立足點,便利了兩岸民眾交往,深化了兩岸互利合作,成果豐碩,普惠民眾,得到了兩岸輿論的充分肯定。
此次兩會會談的成功舉行表明,兩岸關係發展沒有轉向,也沒有停步,而是穩中有進,繼續取得新的進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經歷了6年多時間的漫長談判,雙方以理性務實的態度迎難而上,最終達成協定,並有針對性地將在第三地註冊的臺商納入協議範圍,充分釋放了大陸方面的善意。
兩岸關係發展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兩岸關係才能沿著和平發展的正確方向不斷前行,兩岸制度化協商才能不斷取得新進展,才能不斷給兩岸民眾帶來實惠和好處。
今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指出,我們將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堅定不移堅持共同政治基礎,堅定不移為兩岸同胞謀福祉,堅定不移攜手實現民族復興。
我們衷心希望,兩會制度化協商能夠在堅持共同政治基礎上砥礪前行,為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造福兩岸民生福祉多做實事,多辦好事。(記者查文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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