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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募款餐會或涉賄選 "藍委"吁檢方查一查

2015年09月24日 07:4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蔡英文募款餐會或涉賄選 "藍委"吁檢方"查一查"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舉行記者會。(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9月24日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民進黨2016台灣地區領導人參選人蔡英文在全臺各地“辦桌”辦募款餐會,一張最高要價5萬元(新台幣,下同),但至今尚未公佈完整明細。“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天表示,依照“政治獻金法”,只要是捐款就應該要公開。而“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官員指出,募款餐會屬於政治獻金,必須逐筆開立收據,並於收到政治獻金後15日內入專戶,否則將受處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23日)天舉行記者會,質疑蔡英文募款餐會可能觸法,要求檢察官調查。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說,蔡英文在高雄開150桌、嘉義100桌餐會,金額加起來差不多有1億元,要求檢察官注意是否有違反“政治獻金法”,或是有無涉及變相賄選之嫌。

  而日前有小英粉絲一口氣買了30張餐券,引發關注。林德福說,根據“政治獻金法”規定,單筆捐款金額超過1萬元以上,捐款人不能匿名一定要具名,而且捐款不能超過10萬元。但竟有人一次買30張,以一張5萬元計算,已經超過10萬元,質疑蔡英文募款餐會恐違反相關規定,要求檢察官查一查。

  至於有粉絲、民代認購數張餐券再轉送他人?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當時就設下紅線,若包下30張餐券,自己使用1張,其他29張餐券轉送,“不拿錢吃飯就有可能構成賄選”,要求檢察官查一查、“監察院”查一查。

  對於國民黨“立委”質疑小英募款餐會恐有賄選嫌疑,陳明堂表示,確實有規定,不能夠假借餐會名義來賄選。若有人利用餐會來改變民眾的選舉意識,並構成“對價關係”,就會涉及賄選,呼籲參選人、支援者要知所節制。(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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