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所謂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明年度預算書昨天(31日)送到“立法院”,該“委員會”2017年度共編制5520萬元(新台幣,下同),用於行政支出、黨產處理業務。“委員會”共編制政務官1人、主管7人、約聘18人,共26人的預算員額,人事費佔了2758萬。
根據預算書組織架構圖,“委員會”下共分成調查一組、調查二組和行政組,人事、政風、主計部分由臺當局“行政院”派人兼任。
黨產處理業務方面,分為調查追徵、財產稽核。調查追徵包括厘清政黨、附隨組織、受託管理人不當財產範圍以及聽證會、網站公告、獎勵措施,隸屬調查二組,共編列934萬元。財產稽核業務包括受理申報、教育訓練和政黨附隨組織界定,共編491萬元。
“委員會”還編列300萬的舉發人獎金,依照“條例”規定,只要向“委員會”檢舉並追回不當黨產者,都可核發檢舉獎金。
至於今年度預算,從8月31日掛牌到12月31日的4個月預算,包括“委員”11至13人、行政人員36至38人的人事費與出席費用,將由臺當局“行政院”動用第二預備金項目勻支。(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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