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時政

"黨產會":若證明山窮水盡可用"不當黨產"

2016年10月19日 13:28:13  來源:環球網
字號:    

  國民黨黨工薪水可望有著落(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10月19日報道,在國民黨黨產被“凍結”而且發不出黨工薪水即將面臨罰款之際,臺當局“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8日修正“黨產條例”部分條文,指出如果政黨須以被推定為“不當黨產”之財產發薪資、資遣費、退休金,須先向“黨產會”申請許可,經委員會同意後便可動用。此舉可望讓紛擾已久的黨工薪資爭議解套。國民黨方面17日表示,將由國民黨副主席詹啟賢先與“黨產會主委”顧立雄協商,協商的重點當然包括黨工薪資。

  “黨產會”17日召開第四次委員會,修正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辦法”部分條文。其中,在“正當理由”項目方面,委員會決議後新增“依法應繳納之稅捐、規費、特別公課、罰鍰及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依法應負擔之勞工保險之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或勞工退休金提繳”;至於“許可事由”,委員會決議後新增“所需支付之薪資、資遣費或退休金等費用”。

  “黨產會”重申,薪資、資遣費或退休金等費用,原則上仍應以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支付,不得使用“不當黨產”支付,但考量到個案,在合理範圍經“黨產會”許可,仍可動用“不當黨產”。

  對此,“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黨產會”希望藉由將薪資給付等契約義務明文納入“許可事由”,讓各政黨正視自身黨工勞動權益。換言之,國民黨若有需以被推定“不當財產”以支付黨工薪資、資遣費或退休金等費用,應向“黨產會”申請許可。

  至於日前針對中投、欣裕臺公司的聽證會,“黨產會”表示,將在調查完成後,于後續委員會議進行相關討論及認定程式。

  施錦芳稱,根據新修正的條文,國民黨可向“黨產會”申請,從遭凍結的永豐銀行帳戶提領財產,來發放黨工薪資、資遣費、退休金。不過,前提是國民黨要能提出一套完整論述,說服“黨產會”委員,證明他們真的“山窮水盡”,已沒其他足夠政黨合法財產用來發放黨工薪資、資遣費、退休金。

  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唐德明說,國民黨一向主張薪資屬法定義務應可發放,但“遊戲規則都是黨產會訂定,還可任意修改規定,擺明刁難國民黨”,所以目前無法答覆是否立即提出申請,而是由國民黨副主席詹啟賢與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見面、協商,協商的議題當然包括黨工薪資。

[責任編輯:齊昕]

最熱新聞
評臺觀海
臺灣一週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