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與律師團8日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台灣網12月9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當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作出將中投、欣裕臺收歸公有的處分,兩家公司和國民黨都不服,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法官8日下午開庭審理,國民黨律師主張本案是歷史性案件,痛批“黨產會”的處分剝奪正當法律程式,違反所有已知的法律原則,根本是“政黨清算,草率作為”,希望法官嚴謹看待此事,回歸正當法律程式處理本案,從權力分立原則,保障人民權益。
繼臺當局“黨產會”凍結國民黨資金,認定中投、欣裕臺是國民黨附屬組織後,國民黨提出訴訟自救,為黨產問題第三度和“黨產會”對簿公堂。本月2日國民黨與中投、欣裕臺公司,分別委請律師遞狀,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將中投、欣裕臺收歸公有的處分,承審法官閱卷後,8日下午開庭審理這3案。
庭訊中,中投、欣裕臺的律師先後表示,本案絕對不是股權爭議,自兩公司被“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後,不可能等到“”宣佈最後結果才提出“司法救濟”,“股權全部登出、公司被消滅,如何提訴訟救濟?”“黨產會”作成處分後,兩公司資產全部凍結,連賣地還銀行貸款都不行,等同植物人。公司停止營運的結果,未來會產生難以回復的損害,符合聲請停止執行要件。
中投公司董事長陳樹也到庭直陳,“黨產會”所有認定事證都依片面資料,既未詳細調查、又不許補陳資料,連訴訟權也剝奪,用違法的法律以不當手段剝奪財產,造成的損害難以估算。“有怨沒辦法提”,希望法院檢驗“黨產會”所有的程式合法性。
國民黨律師則說,“黨產會”將兩公司股權收歸公有,後續程式是拍賣還是標售全部沒有法律規範,受捐贈和1945年以前取得的合法資產也全部沒收,甚至黨費竟都被推定為不當黨產,“黨產會”有什麼法律依據可沒收國民黨合法取得的資產?作成的處分違反所有已知的法律原則,造成的損害實在難以估算。
相對人“黨產會”律師則是四兩撥千斤,強調本件處分是針對國民黨,中投、欣裕臺兩公司只是利害關係人,不能聲請停止執行。國民黨並未釋明有難以回復的損害,不認為國民黨會有難以回復的損害,可聲請停止執行。法官聽完四方陳述後,諭知會儘速作成裁定。(台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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