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國史館”內部(資料圖)
臺灣“國史館”提出確認兩蔣日記的所有權與管理權官司,臺北地方法院8日下午開庭。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國史館”主張兩蔣日記屬於公有財產。有部分家屬對館方所列文物清單有爭議。法官庭末表示改訂5月3日下午續行審理。
兩蔣日記在蔣經國過世後交由蔣孝勇保管,蔣孝勇遺孀蔣方智怡多年前把日記捐贈給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蔣家其他後代以日記應由家族共同繼承,拒交所有權,引發島內外連串官司。
斯坦福大學先前已在美國對所有可能繼承日記的蔣家後代提告,主張擁有日記所有權。臺“國史館”先前指出,蔣方智怡等七位蔣家後代,同意把日記交給,斯坦福大學追加“國史館”為同案被告。
去年,“國史館”以法庭不便利的理由,向美法院聲請將訴訟移回臺灣進行,美法院同意本案在臺灣審理較妥當,裁定暫停在美的訴訟程式。
“國史館”便在臺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向蔣友梅等十三位蔣家後代提告,要求確認兩蔣日記的所有權與管理權歸“國史館“,作為未來美法院判決依據,以便未來兩蔣文物順利返臺。
“國史館”主張,日記屬兩蔣任職期間所作部分,依規定為公有財產,應交給”國史館“管理。其他部分為兩蔣個人所有,“國史館”經保管人蔣方智怡贈與而取得保管權。
由於部分蔣家繼承人請求“國史館”證明所列文物清單,與美國斯坦福那批相符。館方律師提出三大方法,包含將在美文物運回臺勘驗、透過司法互助請美方勘驗文物,或是委由美方律師勘驗文物,在美公證後再交由臺灣認證。
“國史館”表示,希望能透過更快速的方法,協助追回文物,在雙方本于誠信、互信原則,可提出共同發現真實的方法,不排除請蔣方智怡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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