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網路圖)
台灣網4月25日訊 蔡英文當局力推“司法改革”,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司改會議”第2分組昨(24日)決議,“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未來將分別精簡為14人、7人,且由臺灣地區領導人任命。“終審法官”為特任官,沒有任期限制,僅規範70歲後須停止審案。此項變革立即遭外界批評是“政治任命”,將政治黑手伸進“司法”,更有一二審“法官”擔心被“秋後算帳”,永遠無法進“終審法院”。
據報道,以“最高法院”為例,由“司法院長”提出42名人選,交審檢辯代表、學者公正人士、“立委”組成的“遴選委員會”選出28人。再送交臺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辦公室,由蔡英文任命14人為“最高法院法官”,其中1人任“院長”,滿70歲須停止辦案、辦退休。
對此,“最高法院”多名“法官”無奈表示,憂心政治將影響審判獨立。高度政治敏感性案件,恐成下級“法官”們“燙手山芋”,深怕判錯,就永遠與“終審法院”無緣。一、二審“法官”們也相當不服氣,他們質疑以後“終審法官”是蔡英文說了才算,這不但無法讓“終審法官”獲得信服,也會給人一種黑箱作業、搞關係就可陞官的聯想。
也有基層“法官”指出,未來“終審法官”由同一任領導人任命,且可做到退休,豈不成為“一言堂”?況且人數、庭數減少了,雖說見解易統一,但也少了更多元的看法,對“司法”未必是好事。
另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李明賢批評,有哪個民主地區,領導人的權力如此龐大?他表示,蔡當局透過“司改”,讓蔡英文能掌有“最高法院法官”任命權,等於將“司法”一條鞭納入行政體系下,讓“司法體系法官”“順我者陞官、逆我者下放”,蔡英文行政與“司法”大權獨攬。
李明賢質疑,當蔡英文許可權超越“司法”,誰來制約? 如果這不是威權復辟,什麼才叫威權復辟?難道這就是“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所謂的“司法除垢”工程?(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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